福州市医保1月1日至5日暂停办理业务:因年度结转工作

福州日报   2017-12-31 16:42

  2018年1月1日起,我市实行城乡居民医保政策一体化。记者昨日从市医保中心获悉,为做好一体化政策实施和2017年医疗费用年度结转工作,该中心定于2018年1月1日至5日关闭医保信息系统,中心各管理部对外医保业务工作暂停办理。

  据介绍,信息系统关闭期间,参保人员年度结转停机期间发生的门(急)诊、危重病抢救等医疗费用,需先由个人垫付,并于2018年1月31日前持社会保障卡、就诊医院门诊病历资料(原件、复印件)、医疗费用清单(加盖医院章)、有效收费单据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参保地的医保管理部办理结算。

  另据了解,2018年7月1日,原新农合报销系统将停止运行,2017年度新农合参合人员未结算的医疗费用,应于2018年6月30日前向参保地的医保管理部办理结算,以免系统关闭后费用无法结算。(福州日报记者 张铁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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