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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起福建省各景点门票 青少年可享受减免优惠

2012-03-13 07:40 来源:海峡都市报闽南版 0
从4月1日起,全省各地凡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游览参观点,都应对儿童、学生、未成年人全面落实减免优惠政策。

  海都闽南网讯  近日,记者从省物价局获悉,从4月1日起,全省各地凡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游览参观点,都应对儿童、学生、未成年人(以下简称“青少年”)全面落实减免优惠政策。我省各旅游景点必须执行政府规定的各项青少年门票优惠政策,对不执行新优惠政策的单位,物价部门将给予严肃查处。

  据悉,青少年的门票价格具体标准是:对6周岁(含6周岁)以下或身高1.2米(含1.2米)以下的儿童实行免票;对6周岁(不含6周岁)至18岁(含18岁)未成年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下学历学生实行半票。列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游览参观点,对大中小学学生集体参观实行免票。根据通知,各地游览参观点对青少年的门票价格优惠幅度未达到上述标准的,按上述标准执行;优惠幅度已达上述标准的,仍按地方规定标准执行。

  据了解,青少年购票入园时需出示居民身份证或学生证等有效证件。香港、澳门、台湾等入境游青少年凭《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学生证件等有效身份证明,均可办理购票入园手续,享受门票优惠价格。(本网记者 周锡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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