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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起青少年国内景点门票可减免 6周岁以下可全免

2012-03-08 07:50 来源:福州日报 0

  记者7日从省物价局获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相关通知要求,4月1日起,凡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游览参观点,将全面落实青少年门票价格减免优惠政策,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游览参观点也鼓励参照执行。

  据了解,具体的减免优惠政策标准是:6周岁(含)以下或身高1.2米(含)以下的儿童实行免票;6周岁(不含)至18周岁(含)未成年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下学历学生实行半票;列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游览参观点,对大中小学学生集体参观实行免票。青少年购票入园时须出示居民身份证或学生证等有效证件。

  物价部门要求,各地游览参观点对青少年的门票价格优惠幅度未达到上述标准的,按上述标准执行;已达到上述标准的,仍按地方规定标准执行。此外,游览参观点不得以各种理由区别本地与外地游客、境内与境外游客,不得设置不同的门票价格或给予不同的优惠政策,应在醒目位置公示门票价格及各项门票价格优惠政策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记者 王玉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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