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委通报中央巡视组巡视意见整改情况(全文)
(三)执行政治纪律方面
8.关于“各级领导干部中一些同志责任感紧迫感不够强,一些同志思想不够解放,不敢担当”问题
省委认真组织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邓小平同志诞辰110周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给福建省30位企业家的回信精神,要求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发扬“敢为天下先、爱拼才会赢”的胆识和勇气,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抓紧研究制定并认真实施全面深化改革的各项措施。
9月15日,省委召开九届十一次全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福建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中央支持福建进一步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部署,动员全省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进一步加快推进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努力实现百姓富和生态美的有机统一。
8月底,省委制定《省直单位主要领导定期考核评价办法》,把干部责任感是否强、思想是否解放、是否敢于担当作为选拔任用的重要标准和干部考察的重要内容,严把人选条件标准关。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下发《关于深化“马上就办”行动方案》,在全省开展“马上办、提效能、促发展”专项督查,强力整治“庸懒散拖”、“四难”等问题,进一步推动作风转变。
7月份以来全省共查处“庸懒散拖”等问题275个、问责189人。召开全省行政服务中心标准化暨“马上就办”示范点建设交流会,全面梳理行政审批和机关内部管理、服务事项,推动省人社厅、教育厅、药监局等部门开展行政审批“三集中”改革,营造高效廉洁的政务环境。
(四)选人用人方面
9.关于“部分职位设置不够规范”问题
一是针对“一些省直部门超配正厅级、副厅级干部”问题,开展“三超两乱”专项整治工作。对超职数配备的34名厅级干部(7正27副),目前已消化5副,下一步省委编办按程序核定职数后可消化6正20副,因政府机构改革需进一步理顺1正1副,今年11月还可消化1副。已消化处级及以下超配干部619名,整个消化工作争取提前完成。
省委编办已对厅级机构设置不够规范的问题提出办理意见,对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省委保密办等机构设置问题,报省委研究同意后即报中央编办审批;对省农科院等未明确机构规格和核定领导职数的,尽快进行“三定”,提前整改到位。对各市、县(区)52个机构设置不够规范的新区、组团进行清理规范,其中的23个予以撤销、4个重新报批,另外25个正履行报批手续。
二是针对“有的在干部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前紧急提拔,即提即退”问题,抓紧规范非领导职务选任和提前退休工作。
省委组织部正在起草《省直单位厅级非领导职务选任办法(试行)》,进一步完善厅级非领导职务的选任条件和程序,明确厅级非领导职务的选任对象应有一定的继续任职年限,对少数确实任职时间长、表现好的干部提任非领导职务,至少应能任满1年以上,切实解决“即提即退”问题。
制定《关于重申干部人事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严禁在干部任职年龄上切线改非,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前退休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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