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出台22条意见 助力福建原中央苏区发展
2014-09-16 10:53 来源:东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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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福建原中央苏区提升质检监管和服务水平
《意见》提及,质检总局支持福建原中央苏区建设口岸疫情疫病防控体系,重点支持防止有害生物入侵和有毒有害物质传入传出防护体系建设,在港口、机场、陆地港、车检场、综合保税区、集装箱场站、台湾农民创业园、进境矿砂口岸等建立媒介生物监测点,在主要风景旅游点、出口果园、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基地建立实蝇监测点,加大对检验检疫反恐、核生化有害因子监测、传染病防控和有害生物防控等工作的经费支持力度。
支持福建原中央苏区加强检验检测能力建设
《意见》中提到,质检总局将帮促福建原中央苏区加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能力建设。对三明国家人造板及林产化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安溪国家茶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福建)等,在申报质检总局科研项目以及国家监督抽查、人才培养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
同时,检验检疫部门将深化与港澳台交流合作。充分发挥赣闽粤对台及港澳优势,全面深化与港澳台地区在农业、环保、电子信息及服务贸易等领域的交流合作,大力推进产业对接专业园区建设。支持海峡两岸(三明)现代林业合作实验区和宁德霞浦台湾水产品集散中心建设。支持在漳平永福等台湾农民创业园建设国家级农产品检测检疫中心,在设备、资金等方面给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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