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出实招整改突出问题 抓紧落实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
成立“闽K、闽O”号牌清理工作组
——福建省纪委负责人就违反八项规定问题专项整治答问
福建省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专项整治以来,福建省纪委、监察厅聚焦问题、集中力量,强化责任、督促整改,整治的效果究竟如何?下一步又将采取哪些措施进一步推进?近日,省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有关负责同志就此问题回答了记者问。
问:目前福建省各地开展专项整治的情况怎样?
答:一是行动比较迅速。福建省直机关工委、福建省委教育工委、福建省国资委党委三家牵头单位,分别召开专题会议,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部署;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会同省交警总队、福州交巡警支队,成立“闽K、闽O”号牌清理整改工作组并展开工作。福州、三明、莆田、南平、宁德等地,于7月底前都对专项整治作出部署。
二是措施有力有序。福州、漳州、三明、龙岩、宁德等地已组织开展暗访活动;厦门市把整治范围拓展到工会经费、治庸问责和“会所中的歪风”等方面,等等。
三是整改深入进行。省委教育工委与各设区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以及省属本科高校签订整改工作责任书;省交警总队及时清理违规悬挂“闽O”号牌车辆,并规范了办理流程。
问:开展专项整治中还存在哪些问题?
答:近日,福建省纪委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全面分析和梳理。从目前看,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一方面,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看,“四风”问题依然存在,个别地区和部门还比较突出。一是传导压力不够。省市两级比较重视,但越到基层存在的问题越突出和集中;党政机关抓得比较紧,但一些企事业单位执行不够严格。二是落实时紧时松。往往是在明察暗访期间各地各部门比较重视,但检查一过则容易松懈,甚至反弹。三是存在侥幸心理。有的公款吃喝由公开转为“地下”,进入“农家乐”和培训中心、企业和学校食堂;有的长期租用社会车辆、占用下属单位车辆,搞变相公车私用。另一方面,从专项整治工作看,存在发展不平衡、整改不得力的问题。一是履行责任不够到位。有的地区和部门没有把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重要内容;有的主要领导认识不到位,思想和行动重视不够,抓整改力度不大;个别纪检监察机关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搞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二是查摆问题不够深入。三是整改成效不够明显。
问:下一步还将采取什么措施?
答:一是加大督查力度。省纪委将以现场督查的形式,督促相关牵头单位抓好整改。8月下旬,拟召开全省党风政风监督工作视频会议,督促各地区各部门完成好专项整治任务。
二是持续公开通报。8月底前,拟再分两批,通报明察暗访情况和近期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
三是督促落实责任。省纪委、监察厅将加强监督执纪问责,会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开展监督检查,对“四风”问题屡禁不止的,实行“一案双查”;对整改不得力的,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四是健全完善制度。出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意见、纪委监督责任意见以及责任追究细则等制度,着眼长效,巩固和拓展专项整治工作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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