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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霄一村官多次侵吞低保金 检察官帮追回

2012-01-20 13:48 来源:海峡都市报 0

云霄一村官利用手中掌管着发放低保金的权力,多次侵吞低保金,最后仍难逃法律的制裁。近日,经云霄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贪污罪判处罗某福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六个月。1月13日上午,为了把追回的低保金尽快发放到低保户的手中,让低保户过个安乐祥和的春节,云霄县检察院刘锦太检察长亲自驱车赶往杉脚村,将被追回的低保金如数送到低保户的手中。至1月18日下午5时,被追回的低保金已全部发放到这些低保户手里。

去年7月份,云霄县检察院控申科接到群众举报称,该县马铺乡杉脚村的贫困户总是不能按期足额拿到低保金。于是该院立即要求经办的检察官查清真相,并在最短的时间内追回资金,帮助被害人解决实际困难。

经调查,该村原村委会委员、负责民政工作的罗某福,在协助乡里发放低保金的过程中,将原本应发给13名低保户的存折私自截留,后利用保管着低保户私人印章的便利,在2004年至2007年间,分100多次将13名低保户的低保金取出,采取少发放或者间隔发放的形式将其中的15525元低保金据为己有。另查,他还虚涨各种种粮补贴款共计人民币2767.6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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