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福建居民可就近申请出国(境)证件
2014-04-29 07:04 来源:闽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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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公安厅集中推出9项便民利民新措施,将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
出生户口登记
不得以计生为由设门槛
根据通报的内容,福建本省居民向派出所申报出生户口登记,派出所以计生政策为由不予办理的,当事人可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由上级公安机关督促办理或直接办理。
泉州市公安局户政支队政委陈兵向记者介绍,其实这条措施,泉州去年已开始施行。据悉,基层派出所很多工作,要依托乡镇开展,因此以往派出所在工作中,遇到违反计生政策的出生户口登记,多少会考虑维护乡镇的计生工作,向群众设置门槛。陈兵说,基层派出所应该在这两者间找到平衡点。今后,泉州公安将严格落实省厅要求,若发现类似的情况,首先将予以纠正,之后还将对涉事的单位进行全局范围的通报批评,“我们还考虑将此项工作,与年度的评优评先挂钩”。
除此之外,本省居民申请办理出生落户、户口迁移的,无需提供户籍证明,户政业务办结后,公安机关将以短信或电话形式告知。办理时限上,居民身份证由法定60天缩短至20个工作日。
简化治安业务办理、渔船民办证手续
福建本省居民申请旅馆业、营业性射击场、爆破作业单位、保安服务公司、保安培训单位行政审批,以及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安全作业证、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民用枪持枪证、(武装守护押运)公务用枪持枪证,无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旅馆业、典当业、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审核时限由原来的20个工作日缩短至15个工作日。今后,本省民用爆炸物品使用单位,可直接从生产厂家购买民用爆炸物品。
福建出海渔船民申领《出海船民证》,凭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赴台湾渔船劳务人员申领《对台劳务人员登轮作业证》,凭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外经贸部门及对台劳务公司出具的函件,向边防派出所(工作站)提出申请,均无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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