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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开展海洋渔业保护行动 5月1日起海域禁张网

2014-04-15 08:55 来源:福州日报 东南快报 0

  福建省今年将开展“百姓富、生态美”福建海洋生态·渔业资源保护十大行动。14日下午,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召开十大行动推进会,会上还举行了《共同促进福建海洋文化发展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约仪式和企业捐赠海洋生态保护公益金仪式。

  这十大行动包括:严格执行休渔专项行动、全面实施捕捞标准渔具专项行动、开展大规模水生生物增殖放流专项行动、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渔船违规专项执法行动、加快海洋牧场建设专项行动、海洋渔业环境监测与疫病防控专项行动、渔业科技创新服务专项行动、渔民教育培训专项行动和促进公众参与海洋与渔业资源保护专项行动。

  根据行动方案,福建省北纬26度30分以南海域从5月16日12时至8月1日12时,北纬26度30分以北海域从6月1日12时至9月16日12时,禁止拖网、围网、耙刺、陷阱、杂渔具等捕捞作业。5月1日12时至7月1日12时,全省海域禁止灯光围(敷)网作业。5月1日12时至7月16日12时,福建省海域禁止张网作业。6月1日12时至8月1日12时,福建省海域禁止刺网、桁杆拖虾和笼壶作业。

  从5月到11月,各设区市将统一组织开展增殖放流活动。今年的增殖放流主要有三个亮点:规模大且区域广、品种多且具福建特色,全省共计划放流经济和珍稀物种33种,其中具有福建水域特色的品种有14种。

  此外,为实现人、海(河)、鱼和谐发展,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将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增殖放流公益捐资、认购活动,鼓励企业、学校和社会公众通过认购放流苗种、捐助资金、参加志愿者活动等方式参与放流活动。单位和社会团体捐资、认购金额5万元以上,个人捐资、认购金额1万元以上,将颁发捐资、认购证书,并可受邀参加放流活动。单位和社会团体捐资、认购金额最低1万元起,个人捐资、认购金额最低100元起。(见习记者 郭立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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