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单独两孩”产假98天 二胎不再享晚育假
2014-04-03 07:32 来源:海峡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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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胎产假:女职工享受产假98天,合法生育“二孩”不再享受晚育假
“单独两孩”这样申请
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先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计生办领取《再生育审批表》;填写并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交《再生育审批表》、双方居民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夫妻近期免冠二寸合照,及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调查后出具的独生子女证明等材料。
2.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后,在审核、公示的基础上,将全部材料报县级人口计生部门。
3.县(市、区)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收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送的材料后,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情况特殊的,经本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5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当事人。
4.审批通过后,申请人可到提出申请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领取《再生育服务证》。(海都记者 章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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