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纪委九届五次全会工作报告全文
二、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
2014年工作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第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省委九届十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加强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统一领导,聚焦中心任务,推进改革创新,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严明党的各项纪律,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执纪监督,坚持不懈纠正“四风”;加大对违纪违法党员干部审查力度,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提高履职能力,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一)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
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全党的重大政治责任和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各级纪委(纪检组)要承担监督责任。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党的组织、宣传、统战、政法等部门,要把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融入各自工作,人大、政府、政协和法院、检察院的党组织都要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各级党委(党组)特别是主要领导必须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党委(党组)要定期向上级纪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要分清党委(党组)、有关部门和纪委(纪检组)的责任,制定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办法,加大问责工作力度,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有错必究,有责必问。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长蔓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实行“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根据中央纪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意见,制定我省实施办法。上级纪委要加强对下级纪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日常管理监督,完善经常性考核考察机制。建立健全报告工作、定期述职、约谈汇报等制度。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
加强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建设。研究启动省纪委向省一级党政机关全面派驻纪检机构。积极探索在有一定资源配置权力的部门和单位单独或归口设立派驻机构。对派驻机构实行统一名称、统一管理,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工作保障。派驻机构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加强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纪检组长在党组中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驻在部门要自觉接受监督,支持派驻机构工作,提供各种保障。积极探索加强不同层级派驻机构建设的有效途径。
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坚决落实中央对巡视工作的新要求,加强省委对巡视工作的领导。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突出发现问题,强化震慑作用。扩大范围、加强力量、加快节奏,做到对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全覆盖。创新巡视方式方法,探索专项巡视。适时制定巡视工作条例实施办法,制订《巡视回访暂行规定》、《巡视成果运用暂行办法》,加强成果运用,细化分类处置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对巡视发现的问题线索,优先研办,确保整改落实。
(二)深化党的纪律和作风建设
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督促党员干部坚定政治立场,增强“三个自信”,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各自为政、阳奉阴违,保证中央和省委全面深化改革等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督促党员增强组织纪律性,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各级党组织要严格教育,加强组织管理,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自由主义、好人主义等现象。领导干部要增强党性,常怀敬畏和戒惧之心,遵守组织制度,切实按照党章规定,做到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敢于同违反党纪的行为作斗争。各级纪委要铁面执纪,严肃查处违反党纪的行为。
深入推进作风建设。持续抓好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一年一年抓下去,一个时间节点一个时间节点地抓。制定常态化监督机制,改进检查方式方法,加大惩戒问责力度,严肃查处、定期通报,防止反弹。坚持不懈纠正“四风”,结合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基层党员干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坚决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领导干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完善严禁到风景名胜区开会等各项规定,严肃查处党员领导干部到私人会所活动、变相公款旅游问题。重点纠正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喜庆、乔迁履新、就医出国等名义,收受下属以及有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礼金行为。严禁用公款互相宴请、赠送节礼、违规消费。认真贯彻《福建省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条例》,全面叫响“马上就办”,深化和创新绩效管理,深入推进行政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加大对“庸懒散”等问题问责力度。加强党风政风监督,整治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不正之风,以党风政风带民风促社风。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
(三)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坚定不移惩治腐败,是我们党有力量的表现,也是全党同志和广大群众的共同愿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查办案件作为当前重要任务,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进一步形成震慑,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加大查办案件力度。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尤其要查办有影响的重要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贪污贿赂、买官卖官、徇私枉法、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加强信访举报工作,建立健全案件线索管理制度,严格规范线索处置工作程序,充分发挥线索在查办案件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转变办案方式,加大调查取证力度,缩短办案周期。加强追逃追赃工作,不能让腐败分子逍遥法外,即使逃到天涯海角,也要追回绳之以法。
切实抓好办案安全。严格遵守办案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审批程序,规范使用办案措施,坚决纠正跑风漏气、违纪违规办案行为,坚守不发生严重安全事故的底线。加强对基层办案工作的指导,推进办案场所规范化和陪护队伍专业化建设,加强监督检查,全面排查隐患。严格落实办案安全工作责任制,对发生办案安全事故的,既要追究相关人员的直接责任,也要追究党委和纪委有关领导的责任。
注重提高综合效果。坚持抓早抓小,落实省管干部廉政谈话提醒机制及相关配套制度,注意掌握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对苗头性问题及时批评教育,加强谈话提醒。抓住案后整改这一有利时机,深入剖析典型案件,充分发挥警示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等治本功能。加强重大案件查处情况通报,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四)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及我省《实施办法》。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制定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各牵头和协办单位要发挥职能优势,抓好任务落实。各级纪委(纪检组)要加强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和分类指导。
加强党内监督和行政监察。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反对特权思想和作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开展经常性批评和自我批评。加强行政监察和审计工作,用好监察建议、审计报告等法律文书。加大问责工作力度,坚决追究失职渎职行为。开展宜居环境建设、优惠政策执行、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等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对全省教育系统依法行政情况进行综合监察。按照“业务公开、过程受控、全程在案、永久追溯”的要求,开展权力运行网上公开试点。进一步发挥法律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运用和规范互联网监督。
推进重点领域制度建设。加强对党内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让法规制度刚性运行。落实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意见,重点抓好土地出让、工程建设、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领域的廉政风险防控。健全防止利益冲突制度,建成省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推动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全部进场交易。完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对执行情况开展抽查核实。
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完善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功能,做好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加强廉政教育基地建设,推进廉政文化创建活动。
(五)推进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
进一步落实“转思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强自身”要求,引导全省纪检监察干部增强党的意识、大局意识、主业意识、责任意识。全面履行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两项职能,对党全面负责,维护纪委作为党的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委员会的权威性和严肃性。适应新任务新要求,正确把握大局与主业的关系、惩治与预防的关系、管人与管事的关系、抓大与抓小的关系。紧紧围绕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着力提高法治能力、突破能力、协调能力、创新能力。加强基础工作,做到“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工作实、作风正”,切实提高自身建设水平。
坚决落实纪委的监督责任。对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不力,发生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地方、部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要严肃追究纪委的责任。
纪检监察机关作为监督机关,要带头严格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带头纠正“四风”,带头“四下基层”,带头“马上就办”,巩固和深化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严格执行选调录用纪检监察干部标准和程序,把好入口关。出台加强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监督的意见,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着力解决“灯下黑”问题,对不适合当纪检监察干部的,坚决予以调离;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行为坚决查处,决不姑息,用铁的纪律打造过硬队伍。
同志们,全面深化改革任务十分艰巨,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义重大。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按照省委和中央纪委要求,坚定信心、真抓实干,努力取得反腐倡廉建设新成效,为增创福建改革开放新优势,推动科学发展跨越发展迈出新步伐,实现“百姓富”、“生态美”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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