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委出台规定明确对带病提拔干部重点倒查
2014-01-03 10:00 来源:海峡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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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福建省纪委监察厅对外发布消息,福建省委出台的《福建省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正式印发全省。
福建明确,经过不懈努力,至2017年,党风政风和民风社风有新的好转,腐败蔓延势头得到坚决遏制,纪律约束和法律制裁的警戒作用有效发挥;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基本形成,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显著增强。
按照工作规划要求,福建将坚定不移反对腐败,按照教育、制度、惩治“三位一体”的要求,进一步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特别是要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惩治腐败,同时注重坚决惩治腐败和有效预防腐败的有机结合,加大惩治腐败力度,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有贪必肃,以惩治腐败新成效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同时,福建还要整治“四风”突出问题,即针对文山会海、检查评比泛滥,“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违规配备使用公车、多占办公用房、滥建楼堂馆所,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三公”经费开支过大,“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等突出问题,制定具体整治计划,明确整治责任、进度时限和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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