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省委贯彻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决定发布
中共福建省委关于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3)
福建省将推广集体土地房屋产权发证
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
关键词
宏观调节
完善经济运行综合分析和预测预警机制
13.健全宏观调节体系。完善经济运行综合分析和预测预警机制,以全省发展战略和规划为导向,综合运用财政、产业、价格等政策手段,促进经济结构和生产力布局优化。完善发展成果考核评价体系,加大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产能过剩、科技创新、安全生产、新增债务等指标的权重,更加重视劳动就业、居民收入、社会保障、人民健康状况。
关键词
机构改革
不再批准设立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
14.推进政府机构改革。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推进政企、政事、政社、政资分开,推动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原则,稳步推进大部门制改革,重点整合加强卫生和计划生育、食品药品监管、新闻出版和广电、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公务员管理、工业和信息化、内贸和外经贸、涉农、教育管理机构以及其他相关机构和职能,推进高效廉洁服务型政府建设。
理顺各级各部门职责关系。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总量,完善机关内部事务管理机制,降低行政成本。进一步理顺医疗保险和新农合、公共资源交易、不动产登记等职责配置,分别由一个部门统一承担。稳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不再批准设立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以及各类培训中心(学校、学院)、信息中心、机关服务等事业单位。建立健全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推进有条件的事业单位转为企业或社会组织。推动非教育部门与所办院校脱钩。推进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实施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建立各类事业单位统一登记管理制度。结合实际逐步调整省级以下食品药品、质监、工商行政管理体制。完善省直接管理县(市)体制。
关键词
行政审批
能减则减、能放则放、能快则快、能优则优
15.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能减则减、能放则放、能快则快、能优则优,最大限度减少投资项目审批、生产经营活动审批、资质资格许可认定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最大限度减少达标、评比、评估和检查活动。建立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化工作机制,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规范非行政许可审批。创新政府服务方式,建设“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将省、市、县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并实施即时电子监察。
完善投资管理体制。企业投资项目,除关系国家安全和生态安全、涉及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外,一律由企业依法依规自主决策,政府不再审批。修订保留的企业投资核准目录,完善企业投资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减少企业投资前置条件,强化对企业投资的审批服务和后续监管。强化节能节地节水、环境、技术、安全等市场准入标准。加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加快中介服务市场化改革,推进中介服务机构与行业主管部门脱钩。
关键词
数字福建
确立电子文件、电子证照作为法定办事依据
16.创新“数字福建”建设机制。建立健全“数字福建”统筹全省信息化工作机制,坚持规划、项目、资金、评价一体化管理等行之有效的工作模式,统筹推进智慧城市、电子商务、两化融合等建设应用,增强综合协调能力。推进省直部门信息中心机构和业务整合,依托政务云平台,加强各部门信息化建设集中统管。明确政务信息资产归属本级政府所有,实施统一管理和应用调度,构建信息共享和集成应用机制。确立电子文件、电子证照作为法定办事依据,普遍推行电子证照和全流程电子化登记管理。完善政务信息资源分类体系,鼓励社会力量对政务信息资源进行深度开发利用。建立健全基础电信运营企业与互联网企业、广电企业、信息内容供应商等合作和公平竞争机制。推进互联网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信息资产评估上市。
关键词
财税改革
适时开展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17.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按照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和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要求,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强化预算约束。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适时开展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强化预算监督,规范政府性债务管理,健全预算信息公开制度。积极稳妥推进税收制度改革,逐步建立和完善地方税体系。密切跟踪中央财税体制改革措施,及时推进福建财税改革。
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合理划分各级政府支出责任,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健全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例,减少和规范专项转移支付。探索财政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机制。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缩小县域财力差距,增强基层政府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逐步提高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
深化农村综合改革
促进现代农业发展
关键词
农业经营
建立农村产权流转市场,推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公开、公正、规范运行
18.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加快推进和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鼓励发展家庭农场。引导农业企业与基地农户建立更加密切的利益联结机制。完善农民创业园和农民创业示范基地发展机制,建立设施农业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机制。允许财政补助形成的资金转交农民专业合作社持有和管护。
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严格保护耕地制度。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允许农民以承包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鼓励承包经营权在公开市场上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流转,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鼓励和引导工商资本到农村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向农业输入现代生产要素和经营模式。
19.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保障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推广集体土地上房屋产权发证工作,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推动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建立农村产权流转市场,推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公开、公正、规范运行。
关键词
林权水利
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统筹全省水资源“三条红线”管理
20.深化林权制度改革。保持森林覆盖率全国首位,提高林木蓄积量。发展林业专业合作社、股份林场、家庭林场等新型经营主体,推动商品林经营专业化、规模化,提高林业产业发展水平。深化国有林场改革,推动经营机制的转型和提升。建立公益林补偿稳步增长机制,探索建立林权收储机制。继续推进森林综合保险。
21.推进水利改革发展。深化水利建设管理体制机制改革,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统筹全省水资源“三条红线”管理。强化水资源全流域跨区域管理。完善社会资本投资水利基础设施的政策机制,促进水利投资多元化。建立水利设施建设、管理、养护责任体系。
关键词
农村工作
坚持从优秀村主干中考录乡(镇)公务员
22.创新农村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党员干部驻村任职、科技特派员等制度,创新服务“三农”长效机制。健全基层人才队伍建设机制,探索建立农村社会工作者队伍,继续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坚持从优秀村主干中考录乡(镇)公务员。深化乡镇“三农”服务中心试点工作,探索与乡镇各类便民服务机构衔接整合。建立新型农村社区管理体制,提高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能力。
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
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
关键词
城乡平等
保障农民公平分享土地增值收益
23.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维护农民生产要素权益,保障农民工同工同酬,保障农民公平分享土地增值收益,保障金融机构农村存款主要用于农业农村。健全农业支持保护体系,改革农业补贴制度。完善农业保险制度,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面。鼓励社会资本投向农村建设,建立促进企业和社会组织在农村兴办各类事业的机制。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社区建设,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关键词
城镇化
推动具备行政区划调整条件的县有序改市
24.完善城镇化健康发展机制。构建以人为核心、以中心城市为依托,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产业和城镇融合发展、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协调推进的新型城镇化格局。推动有利于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户籍、土地、财税、社保、住房、区划、投融资等体制机制改革。建立由政府、企业、个人共同参与的城镇化成本分担机制。推动有条件的市、县开展“三规合一”改革试点。理顺并创新城乡规划建设管理体制,优化城乡空间结构和管理格局。健全促进跨区域城市发展协调机制,推动形成跨市、县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设施共建、利益共享机制。支持福州闽江口金三角区域经济发展,构建福州大都市区。推动具备行政区划调整条件的县有序改市。总结推广小城镇改革建设试点经验,推进强县(市)、强镇扩权改革,对吸纳人口多、经济实力强的县(市)和乡镇,可赋予同人口和经济规模相适应的管理权,并支持建设相应的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立健全违法建设治理机制。
关键词
户籍制度改革
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
25.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引导和鼓励农业转移人口优先向中小城市和建制镇转移。合理配置教育、医疗卫生、就业培训等公共服务资源,建立以常住人口为对象的管理服务运作机制。加快建设公租房,构建覆盖常住人口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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