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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新农合大病保障增至21类病种 公布定点医院

2013-11-29 10:11 来源:福州日报 0

特药费用实行单病种最高限额补偿

关于特药费用,慢性髓细胞白血病和血友病A实行单病种最高限额标准。最高限额标准实行动态管理。超出限额部分的药品费用,由定点医院承担。

在最高限额范围内,新农合基金按次支付处方药品实际费用的70%,个人支付30%;符合民政救助条件的患者在新农合基金支付的基础上,个人支付10%,医疗救助基金支付20%。实际补偿额不受当地新农合及民政医疗救助最高补偿封顶线限制。

关于其他费用,患者首次入院检查诊断费用参照特大病种转外就医政策,按县级补偿比例予以报销。

慢性髓细胞白血病定期复查费用各统筹地区县级新农合管理机构按门诊特殊病种恶性肿瘤补偿标准予以报销;血友病A定期复查费用各统筹地区县级新农合管理机构按门诊特殊病种血友病补偿标准予以报销。

慢性髓细胞白血病和血友病A患者的费用结算实行即时结报。除重大疾病外,患者个人实际补偿额累计超过年度封顶线后,因其他疾病住院治疗所产生的医疗费用由设区市新农合大病统筹基金给予补偿。(记者 林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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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新农合大病医保增至21类病种

截至目前,列入福建大病医保的21类疾病分别为: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儿童白血病、末期肾病、妇女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耐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急性心肌梗塞、脑梗塞、1型糖尿病、甲亢、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唇腭裂、尿道下裂、慢性髓细胞白血病、血友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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