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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规定:学校安全不达标不能参评文明学校

2011-12-21 07:54 来源:福州晚报 0

  今后,凡未通过学校安全标准化建设考评验收的学校,不能参评文明学校、达标学校、示范性学校,3年后仍然达不到学校安全标准化建设标准的,不得参评任何综合性荣誉。

  20日,省教育厅下发《关于进一步落实学校安全主体责任扎实开展学校安全标准化建设的意见》规定,我省将学校安全标准化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其中一级为最高级)和不达标认定。考评验收从2012年上半年开始,每年组织一次,为期3年。省教育厅要求,每年创建三级以上标准化学校达30%以上,到2013年底前,全省学校基本达到安全标准化三级以上的要求。

  学校安全等级评定实行一票否决制,如果学校出现较大的治安、安全责任事故将被直接取消安全等级评定资格。学校存在公共安全隐患、消防隐患、较大群体事件、非正常死亡人数超标等问题也将被一票否决。记者 汤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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