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街头咪表只收费不担责 律师:涉嫌“霸王条款”
2012-09-14 16:44 来源:海峡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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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富公司:不负责看管车辆
据了解,盈富公司成立于2010年5月6日,是华榕(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经福州市政府批准,公司专营城市道路机动车辆的泊车管理,负责泊车设施的建设与运营,目的是“发挥价格的杠杆与导向作用,规范城市道路临时泊车行为和秩序、合理充分利用道路资源、强化静态交通管理、引导驾车人合理使用道路停车泊位,保障城市交通有序、安全、畅通”。
昨日下午,盈富公司客服部有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视频监控只有向交警部门调取才有,公司无法提供。
“咪表停车卡的背面和所有批牌上都写得很清楚:盈富公司收取的是路面占道费,同时不承担车上物品及车辆的看管责任。”对方说,占道费是市政府授权收的,公司聘请看管人员,按路段分配,一个人看管同路段的十几个泊位。
该人士说,看管人员的主要工作是出售咪表泊车卡,以及提醒车主泊车的时候要刷卡,“顺便会交代他们,力所能及地看管下车”。
对方认为,咪表泊车状况特殊,不比正规的地下或者地面停车场,“路面上的突发事情很难掌控”,每个人要看那么多车位,有的路段实在太长,也看不过来。
如果车在咪表泊车位上被偷了怎么办?该人士说:“那我们是没有办法的,只能说管理人员在他的视线范围内,可以帮忙看一下。”
律师:收费不担责涉嫌“霸王条款”
福建创元律师事务所蔡思斌律师表示,道路属于公共资源,盈富公司代表政府收取公共资源占用费,属于有偿收费,有偿保管关系就成立,只收费而不承担责任,违背了“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就算盈富公司通过明显的标志提醒了车主,但这也是商家通过店堂告示、声明对消费者作出的不公平、不合理规定,属于“霸王条款”,“一定意义上,这也是垄断经营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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