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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施策去库存 福建商品房现实库存今年已减845.1平方米

2016-08-24 08:31 来源:福建日报 0

化解商业办公房地产库存,注意防控风险

  相比商品住房而言,非住宅类商品房去库存步伐慢一些。截至7月底,全省商业、办公等非住宅类商品房库存3108.0万平方米,比年初减少84.6万平方米,去化周期为43个月,仅比2015年底减少2个月。

  对加快化解商业办公房地产库存,日前福建省出台的相关政策已明确,要注意防控市场风险。

  各市、县(区)要进一步梳理排查商业办公房地产风险项目清单,建立台账,密切跟踪项目建设和销售情况。

  对在建在售商业办公房地产项目出现资金风险的,推动建立政府、房企、银行、税务、承建商的合作协调机制,按分类处置原则,一企一策,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对已售停建的“烂尾”项目,要积极协调化解购房人、施工方与开发企业之间的矛盾纠纷,促进和解协议达成。

  引导有实力、信誉好的房地产企业,对资金困难的商业办公房地产项目,实施兼并重组,促进项目建成销售。

  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行为,建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中介机构信用档案,落实商品房预售资金和存量房交易资金(含定金)监管制度。

打通转换通道,优化用地供应

  该负责人表示,加快去库存的另一关键,是打通库存转换通道,优化开发用地供应。

  打通转化通道方面——

  各市、县(区)政府收购库存商品房用作公租房,可列入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年度计划,所需资金可从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中列支。

  土地被征迁或房屋被征收的农民领取货币化安置补偿款后,在货币化安置协议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购买本市、县新建商品住房的,凭商品住房买卖合同备案登记证明、购房款支付凭证和货币化安置协议,由市、县政府按照购房款的一定比例给予一次性奖励。

  鼓励开发企业将空置的商品住房改售为租,支持发展以住房租赁为主营业务的专业化、规模化租赁企业,在税收等方面予以适当奖励。

  各市、县(区)要着力打通商业办公库存转换通道,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商业办公房地产项目整体或部分转型。

  对商住房地产项目,在符合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等规划条件,并满足停车位及各项公共服务设施配套的前提下,允许房地产企业申请调整商住比例,减少商业办公建筑面积,增加商品住房建筑面积。

  优化用地供应方面——

  对非住宅库存特别是商业办公库存明显供过于求的市、县(区),要暂停商业办公用地供应。非住宅库存去化周期超过36个月的市、县(区),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的前提下,允许未开发的非住宅商品房项目用地整体或部分转型。

  (记者 谢贤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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