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中心 > 福建 > 福建新闻 > 正文

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设立规范化 福建实施方案出台

2016-08-24 08:26 来源:新华社 0

  新华社北京8月22日电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设立统一规范的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意见》及《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实施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设立统一规范的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出,要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动绿色发展为目标,以体制创新、制度供给、模式探索为重点,设立统一规范的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以下简称试验区),将中央顶层设计与地方具体实践相结合,集中开展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综合试验,规范各类试点示范,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推进生态文明领域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根据意见提出的主要目标,将设立若干试验区,形成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国家级综合试验平台。通过试验探索,到2017年,推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中的重点改革任务取得重要进展,形成若干可操作、有效管用的生态文明制度成果;到2020年,试验区率先建成较为完善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形成一批可在全国复制推广的重大制度成果,资源利用水平大幅提高,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发展质量和效益明显提升,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双赢,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为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绿色发展、建设美丽中国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根据《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福建试验区要充分发挥福建省生态优势,突出改革创新,坚持解放思想、先行先试,以率先推进生态文明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以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为导向,集中开展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综合试验,着力构建产权清晰、多元参与、激励约束并重、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努力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为其他地区探索改革路径、为美丽中国建设作出应有贡献。

  方案提出福建试验区的重点任务包括,建立健全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制度,健全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体系,建立多元化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健全环境治理体系,建立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开展绿色发展绩效评价考核。(完)

新闻推荐

加载更多...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到头了;
下一条:福建全面启动市县党委巡察工作 推动巡视巡察一体化
24小时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