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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福建购买一手办公商品房 可按所缴契税给予奖励

2016-07-22 09:16 来源:泉州通 0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化解商业办公房地产库存的通知》明确,全省各地须按照“细分、精准、配套”和一市(县)一策、一盘一策的原则,制定针对性强的商业办公房地产去库存措施,把政策转化为可操作的具体做法,切实把政策执行到位。各地要根据本地商业办公房地产库存数量,制定加快商业办公房地产去库存的具体优惠政策。

  我省明确规定,对购买一手商业办公商品房者,可按所缴契税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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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控制商业办公用地供应】

  《通知》要求,各地要依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城市规划以及人口等因素,做好本地区商业办公用房市场需求预测,结合本地商业办公用房库存数量,严格控制商业办公用地特别是城市商业综合体用地的供应数量。

  商业办公库存去化期限超过24个月的设区市本级、县(市),应明显减少商业办公用地供应规模;超过36个月的,应暂停出让商业办公用地,要防止以各类综合体名义,继续出让商业办公用地。

已实施房地产项目建设履约保证金或项目用地开发利用履约保证金制度的市、县(区),自2015年6月1日起,对新出让的经营性商业办公用地,可不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取履约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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