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福建购买一手办公商品房 可按所缴契税给予奖励
【着力打通商业办公库存转换通道】
全省各市、县(区)要着力打通商业办公库存转换通道,在符合本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的前提下,根据市场需求,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商业办公房地产项目(含soho项目)整体或部分转型。
对商住房地产项目,在符合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等规划条件,并满足停车位及各项公共服务设施配套的前提下,允许房地产企业申请调整商住比例,减少商业办公建筑面积,增加商品住房建筑面积。
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自持物业,鼓励引进专业物业机构运营已建成的商业办公用房。经批准转型的商业办公和商住房地产项目,要重新核定土地出让金。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评估技术规范(试行)》规定实行双评估,以政府批准改变土地用途的时间为评估基准日,评估出新用途土地价格和旧用途土地价格,并按要求进行结算。
【年底前建房产交易网三级联网】
全省各市、县(区)要在2016年年底前建立一手房和二手房交易网签系统,并实现省、市、县三级联网。
要加强在建在售商业办公房地产项目交易跟踪监测,提高市场分析的实效性和精准性,实时掌握市场交易及库存动态。统一商业办公房地产库存统计口径,房地产开发企业明确自持不予销售的商业办公用房面积以及配套可售车库(位)面积,不计入库存统计范围。
【严防出现“烂尾”项目】
进一步梳理排查商业办公房地产风险项目清单,建立台账,密切跟踪项目建设和销售情况,采取针对性措施,防止出现“烂尾”项目。
对在建在售商业办公房地产项目出现资金风险的,要推动建立政府、房企、银行、税务、承建商的合作协调机制,按照“分类处置”原则,一企一策,加大对商业办公房地产项目金融支持力度。
对已售停建的“烂尾”项目,要积极协调化解购房人、施工方与开发企业之间的矛盾纠纷,促进和解协议达成。要积极引导有实力、信誉好的房地产企业,对资金困难的商业办公房地产项目,实施兼并重组,促进项目建成销售,化解风险。
同时,要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行为,建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中介机构信用档案,落实商品房预售资金和存量房交易资金(含定金)监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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