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价商店控价任务门槛划定 价涨幅超8%将控价
《福建省农副产品平价商店管理暂行办法》出台,出现食品类价格月同比涨幅超8%等情形,平价商店将控价
当食品类价格月同比涨幅超过8%,我省平价商店将启动控价任务。记者昨日从省物价局获悉,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并实施《福建省农副产品平价商店管理暂行办法》。
《办法》规定了我省平价商店启动控价任务的具体门槛。只要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月同比涨幅达到或者超过政府年度控价目标、食品类价格月同比涨幅超过8%、猪肉价格月环比涨幅超过3%或者连续两个月环比涨幅合计超过3%、蔬菜类价格旬环比涨幅超过10%或者根据市场形势判断可能发生价格异常波动的其他情形,那么,平价商店建设主管部门就应当与经营者协商,并会同财政部门提出平价商品销售方案,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按规定,平价商品销售方案原则上应当包括实行平价销售商品的供应品种和品质、协议价格、供应数量、执行期限、政府补贴等内容,其中平价蔬菜、水果类销售价格应当低于当地同类市场均价15%以上,粮、油、肉、禽、蛋以及其他生活必需品价格应当低于当地同类市场均价5%以上。
当平价商店所在市、县市场价格回落到规定的涨幅以下并平稳运行超过一周时,平价商店建设主管部门可以决定停止执行平价商品销售方案,并报同级人民政府备案。
另外,在价格平稳时期,也鼓励平价商店经营者按照自愿原则以不高于市场平均价格销售平价商品。当农副产品市场出现严重供大于求、价格大幅度下跌时,鼓励平价商店经营者以不低于生产成本的价格收购农副产品。
《办法》还要求政府对经营者因执行控价任务的损失,按照“先控后补”的原则进行补贴,结算比较方便。为平价商店提供鲜活农产品运输的车辆,全部免收道路通行费,并允许24小时城内通行和停靠。
华威集团副总经理张新友表示,之前平价直通车等举措的执行并没有明确的标准,主要是看经营者自己的需要和意愿。物价局相关人士称,该《办法》规定的门槛简便易懂,执行起来也很容易。
现状
全省已有平价商店1600多家
去年7月,我省在福州、厦门部署开展平价商店试点。9月,省政府在稳定食品价格十项措施中要求在全省铺开,至今年一季度已发展到1600多家。其中,有的是在一批基础条件好、辐射能力强的超市设立平价农副产品专营区,有的是在农贸市场设立平价摊位,有的是在社区密集地段开通直通车、设立直供(销)点等,形成了我省平价商店的多种模式。
各种形式的共同效果都是要以低于市场价格一定幅度销售主要农副产品,降低“菜篮子”价格。例如:福州开通平价直通车,从海峡蔬菜批发市场直采后直销社区市民,既减少了流通环节降低了菜价,又方便了市民买菜;漳州在19个农贸市场设立121个自产自销区,免收摊位费、水电费,缓解了农民“卖菜难”的问题。
目前,全省平价商店销售的平价商品大多为二至三个大类、10个左右的品种,一些大型连锁超市平价专营区更是多达五大类20多个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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