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洋名誉权案一审胜诉法院判决书全文 被告顾年時道歉并赔偿
网易娱乐 2018-04-17 16:29
4月17日,杨洋诉“@顾年時”名誉权纠纷案代理律师微博发布案件情况说明,杨洋诉微博账号“顾年時”名誉权纠纷已在北京海淀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杨洋胜诉。法院同时宣判,被告需向杨洋公开赔礼道歉,并支付5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
一审判决书
据了解,2016年12月11日,微博用户赵某在其账号“顾年時”发布题为“杨洋、杨洋团队及杨洋粉丝做的极品事情”的长篇微博,文章中涉及不少侮辱性言辞。随后,杨洋及团队委任律师进行处理,并将该用户告上了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杨洋公司发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