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一伦起诉乐漾影视欠千万片酬 太子讨薪案结果始末介绍

钱江晚报   2017-01-15 12:26

­  此外,王军也不同意“拖欠巨额片酬”的说法,“第一,1000多万的金额是不对的,实际的待结算款项应该是600多万。公司的经营状况很好,这些款项属于正常结算之中的费用,不能被理解为‘恶意欠款’或‘没有支付能力’,公司是想给他合理避税,所以一直在走财务流程,走完就会付。第二,我们现在中止结算,是因为基于合同规定,你单方违约,我有权中止。”

­  而关于盛一伦律师说的“不平等条款”,王军声称:“这是对合同的曲解,这里有类似条款规定(不能结婚生孩子,不能去探亲等),是为了维护艺人的正面形象,它的表述并不是绝对化的禁止,而是艺人在做这些事前有告知经纪公司的义务。”

­  另外,王军表示,“单方格式合同”的说法也不存在,这是基于双方友好协商写的合同,“那时盛一伦还是一个新人、素人,乐漾这样专业,并有强大行业资源的经纪公司,出这样的合同,五五分账,在行业里已经算是很不错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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