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摸排网售无资质“私房菜” 向第三方平台追责
制图/杨亘
DIY蛋糕曲奇、麻辣小龙虾、酱牛肉、自制卤味……微信朋友圈里不断被刷屏的这些私房美食近年来颇为走俏,不过一旦出现食品质量问题,消费者该如何维权的问题一直处于监管盲区。随着国家食药监总局近日就网售食品监管向社会征求意见,本市的相关部门也开始对自制食品监管问题展开调研摸排。这意味着一旦意见稿通过,网售自制食品将与实体店一样办理相关资质的证照,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如不能提供经营者具体信息则须担责。
现状
淘宝卖私房菜 选“散装食品” 可直接上架
烘焙达人精心制作的千层榴莲蛋糕、爸爸做的牛肉干、全职妈妈自制麻辣小龙虾、椒盐九节虾……不论是微商发布的,还是淘宝网店,各种自家秘制的宣传比比皆是。
“私家秘制鲍鱼,自家做的特色小吃和盒饭,现做现卖,数量不多,不一定天天有。”昨天下午,白领吴小姐打开微信,下了一单外卖。 “我和朋友经常在这家微店下单,因为是朋友圈推荐的,出于信赖我们也从来没想过让店主出示进货凭证或者做菜视频。”吴小姐说,这样的订购大约每月有两三次。
“我家的酱猪蹄酱鸡翅都是在自己家厨房里做的,肯定不会添加乱七八糟的色素味精。我给家人吃什么就往外卖什么。”利用业余时间在朋友圈销售自制卤味的赵女士在网上卖私房菜已经很久,生意好的时候,平均一天能接十几单,她通过真空包装发快递的方式销售。
除了微商,北京青年报记者在淘宝网上搜索自制食品,薯类、笋干、卤制品、饼干糕点、奶酪乳制品这些自制食品很火,搜索相关东西有5000多件。
这些自制食品从何而来?北青报记者了解到,网络上的食品销售主体主要分为三类,包括传统的食品制造商或品牌商,传统的渠道商或零售商,以及个人卖家。前两者实现规模生产或规模销售,在证照和生产经营上比较规范,而个人卖家数量远远高于前两者。
一位淘宝店主透露,根据现在的规则,一般的加工食品必须填写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才能上架,但多数自制食品的卖家都达不到这个标准,所以选择了“钻空子”——即改为选择“散装食品”再上架。
调查
网售私房菜 处于监管“三不管”地带
目前,国家食药监总局正在就《网络食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办法明确要求网络食品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或者备案凭证,不得委托他人从事网络食品经营。未取得许可或者备案凭证的,不得从事网络食品经营活动。应当在其网站首页或者经营活动的主页面醒目位置公示营业执照、许可证件或者备案凭证。
个人通过网络销售自产食用农产品的,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其真实身份信息进行审查和登记,并及时核实更新。如未按规定执行,则责令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若消费者通过淘宝、微店等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购买食品,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可向经营者要求赔偿。如果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由其赔偿;赔偿后,有权向入网食品经营者追偿。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入网食品经营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近日,食药监相关负责人表示相关政府部门正在对自制私售食品的社会现象展开摸排,而通过家庭作坊的模式在监管上存在着多方面的安全问题:首先商家自制产品原材料的优劣无法溯源;其次在流通环节,由于混合配送,存在污染的高风险;另外销售过程没有发票、单据,使得消费者维权困难。一旦意见稿通过,网售自制食品将与实体店一样办理相关资质的证照,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如不能提供经营者具体信息则须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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