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平台成犯罪团伙天堂 1家诈骗公司1年骗20亿
■案件特点
犯罪团伙利用电商平台行骗
省公安厅经侦局局长黄守应介绍,近期侦破的非法集资案件出现了一些新特点。
一 是参与人群由中老年群众向多元化发展。参与人员以下岗职工、离退休人员等人群为主,变成有一定投资知识和经验的群众,甚至有一定经济实力的群众。部分群众 明知有风险,却抱着侥幸心理,专门寻找承诺高额回报的公司和项目,主动参与投资,并认为自己在公司资金链断裂前可以抽身出局。
二是犯罪团伙呈现集团化、专业化特点。有的涉案公司聘请专业运作团队,组成专门队伍虚构、包装投资项目,介绍、游说、引诱群众投资,公司实际控制人与专业运作团队根据当天收到款项即时按三七至五五比例分成,群众投资款项迅速被犯罪团伙人员层层瓜分。
三是涉案领域由传统领域向新兴行业蔓延。以往的非法集资案件主要涉及农林牧渔、矿产资源、保健品、证券、房地产等传统行业,但近年已波及电子商务、网络借贷、股权投资基金等新兴行业或领域。
四是犯罪手法隐蔽性、欺骗性和诱惑性增强,以所谓高科技、“互联网+”等新模式模糊犯罪界限。不法分子打着高科技、新经济、先进营销模式等幌子蒙骗投资者。部分犯罪团伙请来专业人士作“参谋”,通过不固定回报率、由代理人负责提现返利等手法规避法律、逃避打击。
■诈骗手法
各色项目迷你眼 高回报率引诱人
从公安机关近期破获的非法集资案件来看,主要有以下几种常见的诈骗手法:
一 是在市区闹市地段派发传单,以免费旅游、赠送小礼品等方式引诱群众特别是中老年人到公司参观、听课,以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加快企业发展步伐等为由,以投资 保健品、粮油食品等项目,与投资者签订《商品购销合同》《资产担保借款合同》,许诺20%至30%的高额年化收益率。
二是利用在区域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的公司引诱社会公众投资,宣称公司为境外某实力雄厚集团在境内的分支机构,编造诱人的投资增值项目,许诺高额年化收益率,承诺借款到期一次性返还本金。
三是所谓投资连锁酒店项目。即将酒店经营收益权承包给投资者,投资者按投资额获取酒店收益分配权,承诺在合作承包期内可获得投资金额20%以上的年利润收益,并会分期退还本息。
四是所谓O2O互联网创新项目。犯罪团伙声称将线上消费者带到实体商店,让互联网成为线下交易前台,以经营进口商品获得高增长为诱饵,引诱群众签订加盟网店投资合同,成为所谓的公司投资人及网站会员,并许以高额回报。
五是利用P2P平台,通过发布虚假借款项目、标的为自身融资,投资者的资金有的直接进入不法分子的私人账户,有的被不法分子投资房地产、股票、期货或以高额利息放贷,以赚取利差。
六是开设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宣称该公司经营项目经过国家相关部门认证,并以该项目得到中央相关部委支持、拨款为幌子,对投资者承诺高额回报。
七是冒充金融机构工作人员、社会成功人士,以帮客户开展银行验资、打资金流水、办理信贷“过桥”等银行业务为借口,承诺支付高额利息。
采写:南方日报记者 洪奕宜 通讯员 曾祥龙 王旌 实习生 温存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