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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用矿物质水概念或将退市 饮用水国标有望统一

2014-03-27 16:17 来源:今日早报 0
近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下发了《包装饮用水》、辐射食品等14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矿物质水≠矿泉水”这个话题再度曝光于聚光灯下,纯净水、矿物质水、蒸馏水、矿泉水、碱性水等各种名称乱象,以及颇受消费者关注的饮用水国标,将有望实现“大一统”,“饮用矿物质水”名称或被叫停。

《包装饮用水》新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出炉

  “饮用矿物质水”概念或将退市

  在“饮用水安全事件”的发酵下,上个月底,拟订的新国家标准终于“千呼万唤始出来”了。

  近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下发了《包装饮用水》、辐射食品等14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矿物质水≠矿泉水”这个话题再度曝光于聚光灯下,纯净水、矿物质水、蒸馏水、矿泉水、碱性水等各种名称乱象,以及颇受消费者关注的饮用水国标,将有望实现“大一统”,“饮用矿物质水”名称或被叫停。

  在国内市场上占比为四分之一的“矿物质水”或将迎来考验。

“矿物质水”或被除名
饮用水国标有望“大一统”

  记者了解到,新出炉的“征求意见稿”适用于除饮用天然矿泉水之外的所有能够直接饮用的包装饮用水。也就是说,如果新标准得以实施,除了天然矿泉水,凡是人工水,以后都将叫“包装饮用水”。

  此外,在标准术语中,分清了包装饮用水、饮用纯净水、自然来源饮用水和其他饮用水的定义,从原料、水质等方面设定了统一的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特别提到,“对于仅在纯净水中添加食品添加剂的饮用水,考虑到‘矿物质水’名称易使消费者误认为该产品具有补充矿物质的营养功能,引起消费者的误解。因此,新标准发布实施后,不得再使用饮用矿物质水名称。”

  与此同时,征求意见稿也明确表示,如果产品添加矿物质进行口味调节,应在产品名称邻近位置标示如“添加矿物质用于调节口味”等类似字样,字体高度不得小于产品名称字体的一半。

  针对目前品牌饮用水市场,业内人士表示,添加剂泛滥、厂家乱打概念的现象已经越来越严重,而造成这些乱象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缺乏相应的统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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