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付式消费卡陷阱:交钱容易退钱难 信任被“消费”

南方日报   2017-12-25 09:23

  以广州市天河法院公开的统计数据为例,2015年,该区预付式消费案件数目仅为3件,涉案金额为56580元;2016年增长至250件,涉案金额高达6675288.62元;2017年前三季度,已出现79件此类案件。天河区是广东省商业活动最为活跃的地区之一,这组数据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广东近年来预付式消费领域诉讼的情况。

  ■延伸

  公司法人有限担责消费者维权难度大

  “预付式消费”本应是消费者享受优惠、商家快速回流资金的双赢模式。但由于个别经营者缺乏诚信,或“开卡”时约定不清晰,导致商家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容易出现虚假宣传、变相涨价、霸王条款等“扯皮”现象。

  这类纠纷发生后,各级消委会往往会先接过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第一棒,而当双方当事人调解不成时,有的会走上法院途径。记者查阅中国裁判文书网发现,省内广州、深圳、佛山等地涉“预付式消费”案件较为多发。如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统计显示,该院今年一共有48件关于预消费的纠纷。

  发生涉“预付式消费”纠纷后,如何维权?佛山中院民二庭法官何希红介绍,一般来讲,对于预付款消费过程中产生的纠纷,针对消费者的合理诉求,只要证据充分,法院都会予以支持。

  但需要注意的是,许多商家都是以公司法人主体提供产品或者服务,在承担责任时也是按照法律规定以公司财产承担有限责任,一般不会突破公司主体人格要求股东承担连带责任。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消费者维权难度。

  因此,消费者在选择商家的时候,不要因为商家承诺盲目冲动作出选择,重点要综合考量商家的商誉和经济实力,谨慎、理性消费。何希红介绍,尤其要注意合同中是否存在不公平的格式条款,同时还可以对退费的条件等问题进行细致约定,如商家存在擅自提高承诺的服务价格、缩短服务有效期限、减少承诺项目、擅自增加服务条件、提供的服务或使用的商品存在质量问题等情况时,消费者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退还剩余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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