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奶变“豆花”消费者获赔偿
2012-10-11 08:39 来源:华西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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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国庆假期前夕,内江市民刘先生与朋友聚餐时,喝到了变成“豆花”的豆奶,要求老板道歉遭拒后,双方争论不休。昨日,记者从东兴区工商局获悉,工商部门介入协调后,刘先生已获得赔偿。
事发当晚,刘先生和几个朋友前往东兴区南亚风情苑小区附近一火锅店用餐。用餐中,刘先生发现从餐馆买来的豆奶中,其中一瓶豆奶内有类似“豆花”的块状物,已经和朋友喝了数瓶豆奶的刘先生,担心已经喝了的豆奶也有问题。当即,刘先生联系餐馆老板,要求其对此道歉,但是遭到拒绝。双方就此发生争吵。随即,刘先生反映到东兴区工商部门。
当晚10点左右,经东兴区工商局工作人员检查,确认了变成“豆花”的豆奶确实有质量问题。经协调,火锅店免去了刘先生用餐的费用,并赔偿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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