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关村数码实体店的骗术仍在上演
经济之声:首先,今天这个案例当中,杨先生看到这个信息的来源,也就是闲鱼网,卖家在闲鱼网发布虚假信息,这个网站是不是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胡晓:卖家通过闲鱼网来发布一个虚假信息,对于平台来讲要不要承担责任,还是要去看平台有没有尽到相应的审慎义务,比如发布信息者在进行注册的时候,他的身份有没有经过必要的审核;出现问题以后,能不能够协助消费者提供他的真实身份信息,来帮消费者维权;另外,他有没有建立起一个监督筛查机制,本案例里这种不法商家利用这个平台是在长期进行销售,平台有没有给予特别的关注,有没有对它的资质以及其他信息进一步审核。再者,有没有一个投诉机制,能够让消费者发现这些不法信息提供者后能不能及时向这个平台去举报,而且如果接到举报,有没有对这个商家进行相应的处罚措施。所有这些都有可能构成平台的一个审慎义务的判断。如果没有尽到这样一个审慎义务,消费者还是有权利向平台主张其相应的一些权利。
经济之声:消费者也承认确实是因为贪图便宜,所以才上当受骗。在记者的采访过程当中也了解到,替消费者杨先生去购买东西的朋友当时也打了110,110的说法是,这个大厦的警务处去处理这件事情,而对于大厦的警务处,这些商铺的店员也好,店长也好,是完全没有畏惧的。对于这位消费者来说,目前最为合适的维权途径是什么?
胡晓:实际这位消费者当时没有及时去警务处去报警,去办理相应的手续,是一个错误。因为110是一个接警平台,在接警之后如何处理,比如通过片警来进行相应的安排,或是发现有刑事犯罪或者有其他的,110自己有一个内部的分派机制。但是杨先生当时报案以后,110给了他指示说,可以及时去警务处做一个相应的处理,他又没有去。我不清楚他背后的顾虑或当时的背景情况是什么,但是他错过了一个最佳的证据固化的阶段,这比较可惜。
对于消费者维权来讲,实际上维权途径很多,比如可以找消协,或者向工商局投诉,再比如,有的大厦也有内部的管理,因为他们对于这些商铺都有一些管理,还包括公安机关,这些都是维权的一些途径。但最重要的是,在一旦发生问题,我们有没有及时去固化证据。这些商户为什么长期做这样一些事情呢?他们往往都是打着擦边球,都是看起来可能没有问题,比如不管是发布的信息还是招你过来,我都是以一些比较比较合法的手段,告诉你这里有一个便宜货,你确实可以买;在购买过程中不停说服你,告诉你有更好的一些,你可能去买更贵的等,通过这样一些手段去谋利。在这样的过程中,很可能工商部门、公安部门介入进来很难直接抓到一些证据。所以消费者在遇到这些问题的时候,自己要去将这些证据固化好。目前这个阶段,杨先生所说的这一切,如果他有其他相应的证据来支撑,我认为不管是向工商部门去投诉或者是直接起诉,都是可以的。
经济之声:在今天的案例中,消费者杨先生自称“佳能专卖店”的商铺的行为,他触犯了消费者的哪些权益?
赵占领:这个商铺的行为至少侵犯消费者两项权益,一是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这是消法所规定的。也即消费者在购物时,他有权选择不同的商品,也有权选择买与不买。但是在今天的案例中,消费者本身需要买的是佳能相机,结果给他一个国产代工的,不买国产代工还不行。这种情况下,他首先侵犯了消费者自主选择权。其次,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公平交易权是说消费者按照合理的价格、市场条件去购买相应的商品这样的权利。作为商家和经营者,不能强迫交易,特别是消费者需要买的不是国产相机,但你强迫消费者必须要买国产相机,这种情况下,作为商家,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利。同时,如果不买这个佳能相机,只能买国产相机或者买其他产品,这种行为本身就是一种强迫交易,这两个地方都严重侵犯消费者的权益。
经济之声:上述也给大家讲了一个案例,即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通报的一个案件,最终的结果是商户因为强迫交易获罪2年半,并且处以罚金5万元;另外5名店员分别都是有期徒刑2年半到1年半,并处罚金2万至3万元不等这样的刑罚。就今天的案例上来说,是不是也是存在强迫交易呢?
胡晓:确实是,因为它首先触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在公平交易权里特别提到,消费者有权利按照自己的真实意愿来决定要不要从事这个交易活动,不管是以恐吓的方式,还是用一些其他手段,要求消费者必须买这个东西,否则会面临人身或者财产上的巨大损失,它有这样的前提在,我觉得它还是涉嫌构成一个强迫交易。
赵占领:对,这里涉及到强迫交易,只是它这种行为,是否达到刑事定罪的程度可能还是有一定问题。它不同于之前这个案例,之前这个案例采取了一些威胁、恐吓,还有人身暴力的方式强迫消费者进行交易。案子后来是按照刑事途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今天这个案例可能达不到这个程度,但是它强迫交易的行为,侵犯消费者权益的民事责任是毫无疑问应该承担的。
经济之声:如果以后还有消费者碰到类似的问题,应该怎样保留证据以便于以后维权?
胡晓:我个人是建议,如果还有消费者再碰到这种情况,首先,一定要有一个合同意识,比如书面的东西,开票收据等,各种细节要写进去,这些东西拿在手里也是一个证据。为什么店家当时敢那么嚣张?也可能是张女士手里没有保留相应的证据。其次,现在录音证据也是可以作为一个辅助证据来认定,是不是能被法院采纳有一些要求,但最起码能反映出来当时的客观情况。消费者不管是电话的沟通,网络的聊天记录等,这样一些东西都可以作为证据来进行提交。最重要的一点是,要及时维权,拿到证据之后该报警报警,该投诉投诉,投诉的时候,有可能要去相应的机关做笔录,将这些东西综合起来才会有利于消费者的权利保护。当然,不要贪便宜,尤其对于和市场价格差异太大的东西应该警惕。
经济之声:另外,中关村电子产品商铺的不实经营其实是由来已久,在很多媒体上,包括《天天315》都曾经大量报道过相关的案例,但多年以来这种骗术还在继续上演,到底是为什么?
赵占领:首先,根本原因在于利益的驱动。其次,和我们的监管有一定关系。因为中关村卖场,卖家的数量非常大,而且这种具体的交易行为,实际工商也好,公安也好,很难进行监督和执法。在这种情况下,再加之近几年互联网的发展,电子商务的发展,对卖场以及线下的销售带来很大冲击,导致这些卖场的卖家生存更加困难,有很多转行了,也已经撤店了等,但还有一些卖家在这里坚持卖东西。在这种经营状况日益困难的情况下,有些商家就借助这种不法方式去欺骗消费者,甚至强迫交易,通过这种方式来追求一些不法利益。
这种行为作为消费者来讲,通常情况下,卖家的行为有部分构成刑事责任的,比如强迫交易,比较严重的情况下才有可能,但其他更多属于合同的欺诈,或者普通的民事纠纷。如果属于民事纠纷,作为消费者,即使报警,警方也没办法追究卖家的刑事责任,作为卖家,他也清楚这一点,既然是民事纠纷,投诉或者是起诉,他并不担心,因为对他来讲,大不了时候再全款退还。总之,卖家的违法成本,侵权成本相对比较低,导致其有恃无恐。
另外,加上整体的执法环境和整个市场环境不好,各种因素决定了在中关村卖场仍然有一些不法的行为在不断发生。但这个事情未来肯定会逐渐得到解决。因为一方面,电子商务仍然在继续发展,这些传统的线下销售的卖家将被市场淘汰,这是一个历史发展趋势。另一方面,对于不法商家的监督执法环境和执法力度也在不断强化。此外,消费者的维权意识也在增强,加之媒体一定的监督,这些问题能够得到逐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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