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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马车行驶2000公里出现问题 消费者提出退车遭4S店拒绝

2016-08-02 08:22 来源:央广网 0

  经济之声:解决这个问题,关键要解决什么环节上的问题?

  包华:我觉得有两个方面,如果生产厂家以及4S店能够做到的话,相对消费者更容易接受这样一个方案。首先是关于车辆拆解之后的价值受损,因为我们知道任何一部车辆在进行大幅度的维修之后,在市场层面的价格都会有所波动,而这个波动完全要求消费者来承担是没有任何道理的,因为消费者本身没有过错。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市场价格贬损,我认为4S店也好、宝马中国也好,应该有所表达。第二个方面就是在维修的过程当中,由于这样的维修非常繁琐,而且对于消费者用车安全没有办法保障,在这种情况下,我认为生产厂家和4S店可以考虑提供给消费者置换车辆,也就是找一台同型号的车先行使用。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车辆维修之后,由4S店先行测试,测试完再交付给消费者,让消费者在用车安全上有所保障。如果在财产权益和用车安全两个层面我们的生产商包括维修商能够做到更多的话,我相信消费者依然会认可宝马品牌。

  经济之声:有网友说,很多涉及汽车的纠纷都以查不出毛病为由“拖拖拖”,消费者也很无奈,难道这就成了一种“潜规则”吗?

  施乾元:这成不了潜规则。因为在汽车三包管理规定当中,相关的法规规定的非常清楚,任何机构推诿是推诿不过去的。

  经济之声:在沟通和协调过程中,作为消费者这一方来说是相对弱势的,因为我们也不是什么技术专家,营销方面我们也不懂。那么在谈的过程当中,消费者应该怎么做才能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益?

  包华:从纠纷的处理来说,首先要说明消费者的根本诉求,我们消费者的根本诉求实际上是财产权益和用车安全。在这两点基础之上,作为品牌商、维修商,基于国家的三包规定、基于生产厂家和维修商的维修和交易规则,怎么能够保证这两点。也就是说,目前车辆在维修过程之中,依然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同时是不可预测的。这样的话,用车安全就无法实现,人身财产安全就无法实现。在这种情况下,我相信我们的维修商能够做到更多,也就是说你维修之后的车辆是不是能够先行检测或先行试开,这是一方面。另外一方面,这样一个比较大幅度的车辆拆解,对于车辆的市场价值一定是有贬损的,而这种贬损应该是属于产品质量瑕疵所导致的财产贬损,所以应该对于我们消费者进行补偿。如果这两点能够做到,我认为这个方案怎么谈都是能够谈通的。如果这两点被销售商、维修商漠视的话,我相信消费者一定是不满意的。

  施乾元:对于一辆车而言,出现一些问题都是很正常的,关键是看你的态度,你怎么去解决。如果我们没有更好的办法去解决的话,我们首先应该更多的考虑消费者的权益,这其实也是维护了品牌,维护了维修商,维护了经销商自身的权益,我想这是一个双赢的结果。如果你单方面推诿,对消费者权益漠视等等,我想对自身的权益也是一种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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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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