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圈买到假包投诉无门 朋友圈购物不受消法保护?
“朋友圈”里各种卖面膜、名品包的个人账号越来越多,这种购物形式正在慢慢走进人们的日常生活,由此引发的消费纠纷也随之而来。甘肃省工商局近日发布警示称,“微信购物属于个人私下交易,不同于一般的网购,不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建议不要采用微信购物。”一石激起千层浪,究竟“微信购物”算不算销售行为?卖家算不算经营者?买家算不算消费者?
甘肃省工商局近日发布警示称,“微信购物属于个人私下交易,不同于一般的网购,不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建议不要采用微信购物。”电商正在改变人们的生活方式,参与微信购物的人越来越多,市场监管者该如何应对?
朋友圈买到假“品牌包”投诉无门
刘小姐告诉记者,她的微信“朋友圈”常能看到各种认识的朋友在推荐微店,她的表妹到澳洲留学,开了家微店代购UGG和绵羊油,同事的大学同学在日本工作,就在朋友圈代卖狮王儿童保温杯,还有在工作中新认识的朋友在朋友圈兼职卖马来西亚燕窝。
刘小姐告诉记者,朋友圈里的新奇商品真的很诱人,自己忍不住尝试了一次。有一次,她在古驰官网上看到一款价格约800元的小手包,而朋友圈里一家微店也在卖同款小包,仅卖350元,还称“我表妹在美国黑色星期五大促销时抢购的货”。
刘小姐留言后,店主要求她加一个客服的微信号为好友,再通过微信下单,标注要什么货号、颜色,收货地址、联系人、电话等。
刘小姐等了一周未收到货,只得隔几天就催一次,店家给的微信好友常常隔一天半日才回复留言,还表示自己有时差,不太方便。终于,刘小姐盼了很久之后收到货,拿到手里的包与图片色差很大、质感也差很多,对方拒绝更换或退货,也拒绝继续沟通,直接把她拉黑了。
刘小姐告诉记者,在微信朋友圈的这次购物让她“憋了一肚子气”,回想起来整个过程都有风险,完全不在自己的控制中。“如果在其他电商购买东西,实在不给退换,还可以通过给‘差评’警示其他买家,或通过电商的客服投诉。在微信朋友圈购物,买家的地位处于弱势,维权渠道匮乏,还投诉无门。”
微信购物不受消法保护?
7月21日,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2016年上半年信息分析报告》。报告显示,上半年,12315指挥中心接收登记消费者情况反映84548件。其中,互联网销售服务类咨询2046件,同比增长100.04%,微信网购纠纷迅猛增长。该报告指出,微信购物属于个人私下交易,不同于一般的网购,不受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工商部门还在报告里建议公众不要微信购物。
福建省消委会也曾在4月时表示,目前微信购物仍属于个人私下交易,不受新消法保护。微信购物商品金额往往较小,虽然消费者还可以通过《合同法》走司法途径来解决微信购物纠纷,但投入的成本可能远远高于商品本身的价值,因此建议一般不要采用微信购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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