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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圈买到假包投诉无门 朋友圈购物不受消法保护?

2016-07-28 08:46 来源:北京青年报 0

专家:不能搞“白马非马”论

  昨日,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教授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不能搞“白马非马”论。微信购物是一种公开的销售行为,商家收到钱款发货,腾讯提供了技术平台,即便朋友圈卖货的人可能是未取得营业执照的自然人,并不影响这是一个真实的交易过程。在微信上购物的消费者理应受到消法的保护。

  根据新消法第三条规定,经营者为消费者提供其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遵守本法。消法中经营者包括法人、其他经济组织、自然人。微信购物是交易主体间的买卖行为,包括经营者和消费者,虽有可能是熟人营销,但符合商品交易原则,应当适用于新消法。

  刘俊海认为,工商部门应对微信购物等加强研究,在执法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增加人员编制,或者向新兴的“互联网+商业”的领域倾斜,保护消费者的利益不受损害。而不是拒绝将“微信购物”纳入消法的保护范围。

  “注册不意味着要收税,政府可以通过免税等形式鼓励互联网+创业”,刘俊海表示,在政府鼓励“万众创新”的今日,工商部门改革工商登记制度“三证合一”后,注册个体营业执照或一人有限公司等都很便捷,微信的商家应尽快取得合法的商事主体身份,参与到市场竞争中来。

回应

微信:对售假账号鉴别核查

  微信团队昨天表示,一旦在消费过程中发生问题,例如售卖假货、诈骗链接等情况,微信都不会坐视不管,而是会尽力维护消费者权益。

  但微信同时表示,“大众所常见的所谓售卖行为和交易事实上并不是在微信平台本身完成的,而是各个应用借助微信的连接能力实现的扩展,每个账号都是独立的个体。”

  微信表示会“通过后台风控体系持续优化,不断加强审计风控能力。也会配合相关执法部门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微信已经邀请著名品牌方加入,与微信团队一起对用户举报的售假账号进行鉴别核查。品牌方鉴别举报线索真伪,微信团队结合后台数据视情况执行封号、删除相关侵权内容等操作,形成微信用户举报—品牌方鉴假—微信团队核实处理闭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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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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