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创新完善食品安全“吹哨人”制度 最高奖60万
2016-07-14 09:19 来源:中国经济网
0
山东烟台食品举报最高可获30万元
2016年5月9日,山东省烟台市出台《烟台市食品安全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办法》规定,市民参与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最高可获得30万元的奖励。
《办法》规定,被举报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的,应给予举报人奖励。举报奖励分为四个等级。同时,对突发食品安全事件或者其他涉及人体健康、生命安全,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食品安全问题及时进行举报,并积极协助调查的举报人,给予1000元至1万元的奖励;对举报违法制售、使用食品非法添加物、生产假冒伪劣食品的地下“黑窝点”、“黑作坊”,以及违法生产经营单位内部的举报人的奖励,应在原来基础上提高一个奖励等级。每次奖励最高金额一般不超过30万元。举报人有特别重大贡献的,经同级食品安全委员会批准,可以不受此限制。
对于同一线索举报的,将奖励最先举报人。在实际奖励过程中,实名举报的,奖励举报人。匿名举报的,举报人可与举报受理部门约定举报密码,凭举报密码申领举报奖励。如果同一线索被两个以上举报人分别举报的,奖励最先举报人,同一案件的举报只奖励一次,两人以上共同举报同一案件线索的,按一案奖励。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