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支付的便利性引起监管的担忧 动了谁的奶酪?
新华网北京8月5日电 “信用卡还款、水电缴费我都用支付宝搞定,这下子要被赶回银行平台了?!”7月31日,央行公布的《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一石激起千层浪,引来诸如李晶(化名)等第三方支付平台“死忠用户”的一片质疑和困惑。
第三方支付
《征求意见稿》中关于余额支付限制、平台转账、身份验证的规定让消费者感到深深不便,“这不是强迫坐惯高铁的人重新去坐绿皮车吗”,李晶抱怨道。
正如用户体验到的那般,仅持有第三方支付牌照的支付机构在多年的业务延伸和扩展中,早已不再囿于起初定位的支付通道服务。清算平台、存款平台、理财平台……基于支付业务演化出来的多重面孔引起了监管层的隐隐担忧,一套“过顶传球”的闭环系统是否完全不存在道德风险,再一次被摆到了桌面上。
一方面,技术创新确实给消费者带来了极大的便利性,另一方面,伴随创新而来的无界膨胀也向监管和秩序发起了挑战。在第三方支付点燃的这场争议中,便捷与监管这一博弈主题究竟如何寻找到平衡点?
用户叫苦 监管喊屈
《征求意见稿》甫出,反应最大的当属消费者,争议点主要集中在对于第三方支付的几重限制上,包括单日及全年累计支付限额、对身份基本信息的多重交叉验证、银行账户与支付账户之间转账仅限本人等规定。
“剁手族”纷纷表示,目前绝大部分消费、转账都是通过第三方支付APP实现,用户体验极佳,按《征求意见稿》规定超出部分跳转网银后,将难以在移动端一键完成支付,“出门也不可能总把U盾带在身上”。
而证明“你是你”的条款更被指责为在跟消费者玩逻辑游戏,有网友发现按照意见稿,综合账户需要面对面核验身份,或者用至少5种方式来进行交叉验证身份,这无疑人为提高了使用门槛。
有意思的是,这一厢用户在大吐苦水,那一厢监管层也颇感委屈。
《征求意见稿》出台的第二天凌晨,央行就火线回应“5000元消费封顶”的解读系误读。央行称,5000元限额只是针对支付账户的扣款,而不针对银行账户,在用户消费过程中并未限制额度,相反更多的考虑了用户的支付安全。
针对年度累计限额这一质疑,央行用数据进一步做出解释:2014年98.5%的个人客户使用支付账户余额进行消费、转账、购买投资理财不超过20万元,99.72%的个人客户支付账户余额用于购物消费不超过10万元。
言外之意,《征求意见稿》公布之前,已做过大量的考察和数据论证,意见稿中规定的账户封顶额度并不会影响绝大多数人的常规需求。
由央行主管的支付清算协会亦于近日公开指出了此番《征求意见稿》出台的背景,其相关负责人表示,随着第三方网络支付业务与各类电商模式、互联网金融的深度融合,行业快速发展中暴露出一些风险及隐患,对消费者资金安全形成现实和潜在的威胁。
从监管层的角度来看,经过多年的“野蛮成长”后,第三方支付行业的确到了不得不规范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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