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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出台九措施促进内贸稳定发展 培育龙头企业

2014-06-12 08:58 来源:闽南网 0

  闽南网6月12日讯 近日我省出台了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大力发展电子商务、鼓励引导信用消费、降低内贸流通成本等促进内贸稳定发展的多条措施。如在培育龙头企业方面,我省将积极鼓励引导永辉、新华都等流通龙头企业加快发展。支持内贸流通龙头企业跨行业、跨地区兼并重组。

  借助电子商务,支持我省老字号、著名商品、三品一标和特色工艺美术品以及传统商贸流通企业,拓展内贸市场。

  鼓励大型零售企业与商业银行合作开展各类信用消费业务,积极扩大信用消费。对开展信用消费的企业,予以扶持补助。

  在降低流通成本上,我省将对餐饮业减半征收价格调节基金政策,延长到2015年12月31日。继续实行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生鲜超市按有关规定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

  加快落实工商业用电用水同价。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的用水执行其他行业用水价格。规范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社区菜市场摊位费收费标准,农产品市场全面落实收费公示制度,政府投资建设或控股的市场,按保本微利的原则,从低核定收费标准。(海都记者 欧阳进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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