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月股份可转债日月转债(113558)今日申购 日月发债申购代码754218

东方财富网   2019-12-23 08:58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日月股份 ”或“发行人”)公开发行 1 2 亿 元 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 日月转债 ”,代码“ 1 13558 ” )已获得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 9 ] 2 290 号文核准。 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 为 财通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 ” 或“主承销商” 、 “财通证券” )。 本次发行的募集说明书摘要及发行公告已刊登在 201 9 年 1 2 月 1 9 日 的 《 上海证券报 》 上。投资者亦可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上交所”) 网站( http://www.sse.com.cn ) 查询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发行流程、申购 、 缴款 和 投资者弃购处理等 环节的重要提示如下:

  1 、 本次发行人民币 1 2 .00 亿元 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共计 120 万手( 1,200 万张) ,按面值发行 。

  2 、 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 2019 年 12 月 20 日, T - 1 日)收市后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上 海分公司 ”) 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 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 式进行 。

  3 、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日月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 2019 年 12 月 20 日, T - 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日月股份的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 2.258 元面 值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 1,000 元 / 手的比例转换为手数,每 2 1 手( 10 张)为一个申购单位。原股东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实际认购的可转 债数量 。 原无限售条件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配售简称为“ 日 月 配债 ”,配售代码为“ 753 218 ”。 原无限售条件股东优先配售不足 1 手的部分按 照精确算法(参见释义)原则取整。原有限售条件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网下认购 的方式,在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财通证券处进行。 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 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 原股东参与网上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 T 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原股东参与网上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网上申购部分无需 缴付申购资金。 发行人现有总股本 531,347,000 股,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原股东 最多可优先认购约 1,199,781 手,约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总额 1,200,000 手的 99.98% 。其中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为 132,494,765 股,可优先认购日月转债上 限总额为 299,173 手;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为 398,852,235 股,可优先认购日 月转债上限总额为 900,608 手。由于不足 1 手的部分按照精确算法原则取整,最 终优先配售总数可能略有差异 。

  4 、 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参加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 的申购,申购简称为“日月发债”,申购代码为“ 7 54218 ”。 每个账户最小认购单 位为 1 手 ( 10 张, 1,000 元),每 1 手为一个申购单位,超过 1 手的必须是 1 手 的整数倍,每个账户申购上限是 1,000 手( 1 万张, 10 0 万元), 如超过 该申购上 限, 则该笔申购无效 。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投资者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及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合理确定申购金 额。 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 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相应资产规模 或资金规模申购的, 有权 认定 该 投资者 的申购无效。 参与网上申购的 投资者应自 主表达申购意向 , 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为申购。对于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 证券公司在中签认购资金交收日前(含 T+3 日),不得为其申报撤销指定交易以 及注销相应证券账户。

  5 、 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 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 时;或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 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 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 3 (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 “ 中国证监会 ” )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将在 批文有效期内择期重启发行 。 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12 亿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包销 基数为 12 亿元。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 果 和包销金额,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 ,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 3.60 亿元。当实际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 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 沟通:如确定继续履行发行程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调整最终包销比例, 全额包销投资者认购金额不足的部分,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如确定采取中 止发行措施,发行人 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公告中 止发行原因,并将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

  6 、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的股权登记日为 2 019 年 1 2 月 2 0 日 ( T - 1 日), 该日收市后在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发行人所有股东均可参加优先配 售。

  7 、 本次发行的优先配售日和网上申购日为 2 019 年 1 2 月 2 3 日 ( T 日)。

  8 、本次发行的 日月转债 不设定持有期限制 ,投资者获得配售的 日月转债 上 市首日即可交易。

  9 、关于本次发行的具体情况,请投资者详细阅读 2019 年 12 月 1 9 日 刊登的 《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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