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行等19家银行被罚 业界分析金融去杠杆仍未来主要任务
春节期间各地“1号罚单”密集而至。3月2日,银监会官网发布新余监管分局2018年第1号行政处罚,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余分行肖峰因利用本人消费贷款买卖信托产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给其警告处分,并罚款人民币5万元。另外,2月23日,内蒙古银监局公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虚假资产转让违规,被内蒙古银监局罚款30万元。
除银监系统外,央行在春节期间也没有“手软”。2月23日,央行济南分行连开三张罚单对3家机构进行处罚,其中不乏浦发银行、华夏银行等大行。这3家机构分别是华夏银行济南分行、浦发银行济南分行以及山东高速信联支付有限公司。3家机构因违反支付结算业务均被警告及罚款。其中,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对浦发银行济南分行警告并罚没36.52万元,对华夏银行济南分行警告并罚没6.68万元,对山东高速信联支付有限公司警告并罚款7万元。
春节期间各银监局罚单密集,纵观2月份罚单,信贷违规成重灾区。据记者不完全统计,截至2月28日,各地银监局和银监分局下发的罚单总计307张,罚金超1亿元。罚单涵盖国有大行、股份制银行、城商行和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另外还有一些信托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中,19家银行陷“假黄金”诈骗案被银监会罚款5250万元,罚款金额最多。
在307张罚单中,涉及贷款违规的罚单共计100张,占比约1/3。在这些罚单中,违反审慎经营原则信贷资金回流并缴存承兑保证金、违规发放贷款、放松风险管理和授信条件、虚增存贷款规模、信贷资金流向股市楼市等成为银行接罚的主要原因。
对此,业内专家表示,监管层正在用“天价罚单”昭示强监管风暴力度。金融去杠杆、防风险料成今年全国两会期间的焦点,金融去杠杆仍是未来数年宏观经济领域的主要任务之一,遵循“稳中求进”原则的金融秩序整顿或贯穿全年。
根据银监会官方信息显示,2018年1月份银监系统对相关违规违法机构开出497张罚单,罚没金额超过8.98亿元。这其中不乏包括浦发银行成都分行违法贷款案、邮储银行武威文昌路支行违规票据案等大案要案。
从近期曝出违约案例类型来看,主要涉及的领域包括信贷、票据、信披违规、违反审慎经营、挪用资金等几类。业内专家普遍认为,从目前曝出的违规案件来看,大都是很久以前发生的违规案例,有的甚至是好几年前的存量案件。随着监管政策的不断完善,发生在银行业内部的乱象必将明显改观。但是当前在严厉查处存量案件的同时,一定要标本兼治,严防“钻空子”增量案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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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再出重拳 工商等19家银行被罚5250万
经济参考报讯 银监会近日披露,经过立案、调查、审理等一系列法定程序,陕西、河南银监局依法查处了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质押贷款案件,对两地涉及该案的19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共计罚款5250万元,并处罚104名责任人。
2016年5月,陕西潼关县联社发生一起2000万元质押贷款案件。结合案件情况,陕西、河南银监局迅速组织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全面排查,发现多名外部不法人员横跨陕西、河南两省,以纯度不足的非标准黄金做质押物,骗取19家银行业金融机构190亿元贷款。目前,公安机关已抓获35名外部涉案人员。案发后,陕西、河南银监局积极指导督促相关机构多措并举化解风险,并启动了立案调查和行政处罚工作。
为此,陕西银监局对涉及该案的18家银行业金融机构罚款合计5000万元,其中对陕西省联社及潼关县联社等11家县级农信社联社罚款3600万元,对邮储银行陕西省分行及其渭南市分行、潼关县支行罚款1000万元,对工商银行陕西省分行及其渭南分行、潼关县支行罚款400万元。对上述机构的95名责任人予以处罚,其中取消8人1年至终身高管任职资格,对87人分别给予警告。同时,责令相关机构按照党纪、政纪和内部规章,对262名责任人给予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此外,陕西银监局对内部监管履职不力人员进行了执纪问责。
河南银监局对涉及该案的工商银行河南三门峡灵宝支行处以罚款250万元,对该支行及工商银行三门峡分行9名相关责任人予以处罚,其中取消5人3至8年高管任职资格,对4名高管分别给予警告。同时,责令工商银行对省、市、县三级分支机构48名责任人给予了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
银监会指出,该案暴露出上述银行业金融机构内控管理存在诸多缺陷。一是贷款“三查”形同虚设。相关银行业金融机构贷前调查不尽职、贷款审查不严格、贷后管理缺位,部分基层机构在业务办理过程中有章不循、违规操作,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二是押品管理严重失效。相关银行业金融机构对贷款质押物的检测及价值评估存在重大纰漏,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三是业务开展盲目激进。相关银行业金融机构过度追求业务发展规模和速度,不了解自己的客户,不能穿透业务风险,部分机构违规开展业务审批,重要岗位未形成有效制约,内控审计作用缺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