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购汇申请书(新版)流程更复杂境外买房投资受限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自2017年7月1日起实施。与现行规章相比,《管理办法》的重要变化之一是将大额现金交易报告标准从现行的人民币20万元调整为5万元。并且,在跨境资金交易方面,新增对自然人客户“人民币20万元以上”的大额跨境转账交易需报送交易报告。尽管2017年居民5万美元购汇额度并未缩减,企业和个人无需额外履行报告手续,企业和个人开展相应的资金收付、转账等业务,大额交易的报告义务是由银行等金融机构来执行的,但2017年1月起购买外汇时流程更复杂,购汇用途监管也更严格。
购汇需填新版申请表,内容更细了
无论是手机网银、网点自助购汇机还是网点柜台购汇时,如今都需要先填写一份《个人购汇申请书》(下称《申请书》)。在个人客户购买外汇时,需要填写《申请书》。《申请书》上明确,“境内个人办理购汇时,不得用于境外买房、证券投资、购买人寿保险和投资性返还分红类保险等尚未开放的资本项目。违者将列入‘关注名单’,当年及之后两年不享有个人便利化额度”。
相比以往在手机银行或网点自助购汇机上随意勾选购汇用途即可使用5万购汇额度购汇,《申请书》对个人购汇用途进行了更详细的调查,分因私旅游、境外留学、公务及商务出国、探亲、境外就医、货物贸易、非投资类保险、咨询服务以及其他共9大项。每个大项后面还跟着三四条子项。
例如,记者在某行手机银行上填写《个人购汇申请书》,在“购汇用途”一项选择了因私旅游,如果就此点击“下一步”购买外汇,系统不予通过,弹出对话框,要求“请输入预计境外停留期限”,除此之外,下面还有“目的地国家/地区”“旅行方式”也需要填写或选择。
外汇局就《个人外汇申报管理》答记者问中指出,本次改进个人外汇信息申报管理细化了申报内容,明晰个人购付汇应遵循的规则和相应的法律责任。个人办理购汇业务时应认真阅读并如实、完整申报,作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承诺。
此外外汇局相关负责人指出,新年后的申报管理升级还强化了银行真实性、合规性审核责任。要求银行加强合规性管理,认真落实展业原则,完善客户身份识别。按照《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6〕3号)报告大额及可疑交易。对于存在误导个人购付汇、真实性审核不严、协助个人违规购付汇、未按规定报告大额和可疑交易等行为,监管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理。
对虚假申报等行为惩罚更严厉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申请书》明确境内个人办理购汇时,不得用于境外买房、证券投资、购买人寿保险和投资性返还分红类保险等尚未开放的资本项目。此外不得参与洗钱、地下钱庄交易等违法违规活动。
外汇局相关负责人指出,加大惩处强度,提高违规违法行为成本。对虚假申报、骗汇、欺诈、洗钱、违规使用和非法转移外汇资金的个人列入“关注名单”,在未来一定时期内限制或者禁止购汇,纳入个人信用记录。对违规银行依法予以通报批评、罚款、暂停结售汇业务、责令停业整顿以及责任人员纪律处分、罚款的处理。根据《外汇管理条例》进行行政处罚;涉嫌洗钱的,根据《反洗钱法》协同国家反洗钱部门进行反洗钱调查;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
个人境内购外币理财要谨慎
在回答如何看待目前部分个人在境内配置外币资产或购买外币理财现象时,外管局负责人称,当前我国资本账户尚未实现完全可兑换,资本项下个人对外投资只能通过规定的渠道,如QDII(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等实现。除规定的渠道外,居民个人购汇只限用于经常项下的对外支付,包括因私旅游、境外留学、公务及商务出国、探亲、境外就医、货物贸易、购买非投资类保险以及咨询服务等。
个人在境内配置外币资产的选择面较窄,只能持有外币存款或购买品种有限的外币理财。目前主要发达经济体利率水平仍处于低位,欧、日实施“零利率”政策,美国的利率水平也较低,外币存款利息和外币理财收益率都明显低于人民币存款和理财。且国际汇市波动频繁,人民币有效汇率基本稳定,对美元汇率双向波动,市场主体持有外币资产的收益还面临很大的不确定性和风险。
相比之下,目前人民币利率水平仍显著高于其他主要货币,境内人民币理财产品的收益率相对较高,产品种类非常丰富,也是投资者更为熟悉的市场,能够满足市场主体多元化的资产配置需求。市场主体要树立正确的风险意识,克服从众心理,根据自身实际需要,谨慎理性投资。(记者 李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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