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车骗补大清算 典型案例涉金龙汽车
清算完成后将出台新的扶持政策
上述五个案例的曝光,意味着“骗补”清算将全面展开。据悉,在此次被清查的90家主要新能源车生产企业中,被点名曝光并接受处罚的仅是情节严重、涉案金额较大的几家。其他企业虽未被点名,但问题也不少。
对于其他情节较轻的违规者,财政部此次也给出了处罚原则。据披露:对存在“有车缺电”和“标实不符”问题的企业,财政部已追回2013年及2014年“问题车辆”已获取的中央财政补贴资金,并依据有关规定,按问题金额的30%处以罚款,对2015年问题车辆不予清算;对涉及此类问题的企业取消其2016年财政补贴预拨资格,但其依法合规生产销售的车辆,仍可按规定申报财政补贴。
此外,对闲置车辆,在2015年清算中按全额或50%暂扣其中央补助。其中,对于车辆符合出厂标准但出售对象是关联企业而非终端用户,提前谋取补贴的,所涉及的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将暂缓清算,待车辆卖给终端用户并实际应用后,再按实际交付和应用年度的补助标准进行申报,经有关部门严格审核后再予清算。对于车辆虽已卖给终端用户,但在获取财政补贴后闲置的(不含租赁公司类),在清算时只按正常补助标准的50%结算。一年后达到利用率标准再拨付余款。如一年后仍然闲置,则取消补贴资格,并追回已拨付的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根据问题严重程度,财政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向问题企业所在的省市地方政府进行通报,要求当地政府进一步核查追究相关监管部门及工作人员的责任,涉嫌违纪违法的,交当地行政监察部门、公安部门及检察机关处理。对相关企业骗取地方财政补助资金的行为,由地方参照上述处理原则进行处理。
尽管已严惩部分“骗补”企业,但财政部大力推进新能源车发展的方向未变。财政部称,将与有关部门联合下发补充通知,要求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按照上述处理原则,对相关企业报送的2015年度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申报数据进一步审查核实,积极稳妥做好2015年度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清算工作。对财政部此次检查未涉及的企业,由地方开展进一步核查。
规范后的新能源车业,还将迎来新的扶持政策。财政部表示,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快修订完善产业扶持政策,及时提高准入门槛,引领技术进步,适时采取补贴退坡办法,促使新能源车产业尽快步入自我发展的健康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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