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服中心三问卧龙地产:是否规避借壳?估值公允?业绩承诺合理?
2016-08-25 09:52 来源: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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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承诺与补偿是否合理
预案披露,陈默、深圳墨非、国墨天下承诺,标的资产2016年-2018年净利润分别不低于3.6亿元、4.5亿元和5.6亿元。实际利润合计数未达到承诺利润合计数13.725亿元的差额部分,由业绩承诺方以股份和现金方式进行补偿;三年扣非后净利润合计数不足8.8亿元的差额部分,由业绩承诺方以现金方式进行补偿。
对于业绩承诺补偿方,投服中心提出,本次交易对方是标的资产的17位股东,做出业绩承诺及补偿的只有陈默、深圳墨非、国墨天下3位股东,合计持有标的资产76.47%股权,其他14位股东不承诺的原因是什么?
对于业绩承诺的可实现性,投服中心提出,对比标的资产2015年1.75亿元的净利润来计算,要实现2016年至2018年承诺的净利润,意味着标的资产净利润复合增长率达到47.36%。在网络游戏市场增速放缓和标的资产主营业务亏损的背景下,标的资产如何实现高业绩承诺?此外,业绩补偿分别依据三年累计实现净利润13.725亿元与扣非后净利润8.8亿元进行测算,业绩承诺方在三年后根据累计业绩实现情况进行业绩补偿是否合理?是否符合证监会相关的规定?标的资产2014年、2015年和2016年1-3月份扣非后净利润分别为0.53亿元、-0.76亿元和-0.05亿元,与2016年-2018年实现的扣非后净利润是否差距过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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