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银行32亿票据涉险 银监会52号文紧急排查
紧急排查内部员工违规
2014年5月,银监会下发《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规范商业银行同业业务治理的通知》(即2014年140号文),要求银行同业业务实行专营部门制,业务权限上收至总行。
今年4月30日,央行和银监会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票据业务监管 促进票据市场健康发展的通知》(即126号文),强调了落实同业监管的办法。
多位银行票据人士和票据中介人士对财新记者反映,虽然有这些规定,但是有些银行并没有执行,这在银行分行中尤其普遍。
5月份,宁波银行的票据业务部门曾经回复财新记者,根据126号文要求,银行内部正自查、配合监管调研检查。重点内容有四部分:一、加强内控,加强票据实物保管;二、同业账户进一步清理整顿;三、重申票据贸易背景的真实性;四、明确交易模式,不允许消减信贷规模。
7月7日,宁波银行也以此事件告诫内部员工,必须警惕道德风险,行内也会加强监管。
近期银监会十分重视城商行连续发生的几起票据案件,认为其“充分暴露出部分城商行在票据业务管理和内部控制上存在重大漏洞和突出问题”。
财新记者从多方了解到,7月6日,银监会城市银行部下发《关于对城商行票据业务进行风险排查的通知》(下称52号文),要求各城商行排查全部票据业务及票据从业人员。从内容来看,排查内部员工的违规行为是重点工作。
52号文首先点出这些票据案件暴露出的主要问题,包括票据同业业务专营治理落实不到位;实物票据管理混乱;与票据中介联手违规交易;资金划付违规操作;员工行为管控不严。
其实,这些问题已经在126号文等文件里详细阐述过。
值得注意的是,52号文把“员工行为管控不严”单列出来,指出银行内控建设缺位,内部有章不循,内部检查整改无效。
根据文件来看,银监会要求各城商行排查员工的力度非常大。要求银行积极运用科技手段,也可以采用家访、走访等手段,深入了解员工8小时以外的情况。“通过了解员工的消费、交友、出勤等情况,对重点排查对象进行谈话,发现疑点,跟踪分析,消除隐患。”52号文表示。
同时,银监会要求各银监局要指导辖内城商行,并将排查工作情况于7月31日之前报送到城市银行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