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密云副镇长贪千万受审 庭上装失忆称都忘了
2015-06-20 15:16 来源:法制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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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发前,杨荣满退缴赃款132.6万元,卢某退缴189.5万元,李某(另案处理)退缴130万元。上述款项已发给某镇政府。
据某镇原镇长证言,当时杨荣满负责组织镇里财政收入和招商引资工作,向企业返款都是由杨荣满一人与企业洽谈,杨荣满和企业谈好后,向镇长办公会和党委会汇报返款比例,党委会按照杨荣满汇报的比例作出决定,镇政府返税款给企业,返税比例以及具体数额党委会都要记录,付给企业的扶持资金,镇政府不能截留。
据杨荣满供述,按照密云县的相关政策,招商引资进入的企业,在交纳所得税后,可以按比例返还相应税款。“返还比例并没有正式规定,可以跟企业进行商议,再将返还比例及数额上报审批。”
正是这个漏洞,给了杨荣满可乘之机。
庭上表情受审“失忆”称忘记作案细节
庭审中,公诉人就指控的犯罪事实,逐一向杨荣满询问详细情况。
对于检方指控,杨荣满表示没有异议。
据他供述,密云县有招商引资工作,因为新城子镇比较偏远,引进投资的压力比较大。他通过关系找来了投资企业,把企业拉来纳税,然后跟企业确定返还比例。
杨荣满认为,自己在招商引资工作上,是取得了很大成绩的,付出了很多,于是产生了得到回报的想法。
杨荣满供述,卢某所在的房地产公司是他进行合作的一家公司。每当到了该返还税款的时候,他找到企业相关负责人员,商定好返还比例,如返还9%的税款。但杨荣满却向镇领导汇报,他跟企业商定的比例是12%,之间的差额就落入了他的手里。得手后,他再根据之前商谈的比例,将这些差额私分。
正是利用这种手段,从2006年开始,杨荣满先后联络卢某所在公司在内的多家公司,共获得879万余元。
2012年12月,密云检察机关接到相关举报后,将杨荣满传唤到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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