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云南石油公司违反反垄断法案新进展:决定上诉
【中石化云南石油公司违反反垄断法案新进展:中石化决定上诉】记者19日从中国石化新闻办了解到,针对日前中石化云南石油拒售民营企业生物柴油被判“违反反垄断法”的判决结果,中石化云南石油分公司认为一审判决在事实认定和法律适应上都存在问题,云南石油将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中石化云南石油公司违反反垄断法案新进展:中石化决定上诉
案件回顾:盈鼎公司告中石化 石油反垄断第一案民企胜诉
地沟油能变废为宝,可以通过加工成为生物柴油,应该说有巨大的市场潜力!不过,叫好的背后却有着销售困境:企业自身却无权销售,“油老大”拒绝交易,想加入燃料油销售体系又被拒之门外,企业面临倒闭。于是,云南省最大的地沟油加工企业——云南盈鼎生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鼎公司),便一纸诉状将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石化)及中国石化销售公司云南分公司告到法院。
该案是云南法院受理的首例垄断纠纷案,也是全国石油系统涉及的首例拒绝交易纠纷案。昨日记者获悉,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作出一审判决,判定中石化云南分公司违反了反垄断法,并判令其在判决生效后30日内将该民营企业以地沟油、泔水油等为原料生产的生物柴油纳入销售体系进行销售。
原告
中石化拒售 索赔300万
盈鼎公司是云南省内唯一一家生物柴油企业,经过多年研发,企业成功将地沟油变为可供使用的生物柴油,并通过环评合格。产品质量达到国家标准,符合纳入销售体系的法定条件。盈鼎公司代理律师、云南冰鉴律师事务所律师陈维镖说,盈鼎公司从2008年开始投产,但一直未获准进入被告的燃料销售体系,造成了企业的停产和亏损。中石化一直拒绝销售生物柴油产品,政府的红头文件也成为一纸空文。
今年年初,盈鼎公司将中石化告到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判令被告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将原告生产的生物柴油纳入其燃料销售体系,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300万元。7月30日,昆明中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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