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农民张彦国和张彦国坐牢6年无罪释放 证据不足仍定罪
今年43岁的张彦国和52岁的谢克雄
《新闻1+1》2014年11月19日完成台本
——疑罪?无罪!
甘肃农民张彦国和张彦国坐牢6年无罪释放
(节目导视)
解说:
六年零七个月牢狱生活,从有罪到无罪的法庭判决。
谢克雄:
直到今天感觉还像做梦。一直好像还在做梦着。
解说:
两级法院四次审理,既然证据不足,当时为何还要坚持定罪?
黄玉杰 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
口供矛盾主要是预谋的时间,预谋的地点。
解说:
不断申诉,终获重审。《新闻1+1》今日关注:疑罪?无罪!
董倩 主持人:
晚上好,欢迎收看正在直播的《新闻1+1》。今天晚上的节目,我们来关注一个词,就是“疑罪从无”。“疑罪从无”这四个字是一个法律术语,那么理解起来非常简单。就是说当你怀疑一个人有罪,你不能证明他有罪,你也不能证明他无罪,在这种情况下,就应当做出是无罪推定。那么疑罪从无是现代法律制度,应该说它是一个底线,也是一个最基本的这样的一个制度。但是虽然是如此,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如果把它落实下去却真的不易。今天我们要关注一个案子,这个案子是发生在六年前,在甘肃省的阿克塞县。当时在那里发生了一起爆炸案,涉案的两个人当时被判了有罪。但是时隔六年以后,却因为证据不足又实行了“疑罪从无”的判决,把这两个人无罪释放了。六年,这中间究竟发生了什么,今天我们一起关注。
解说:
六年前甘肃酒泉阿克塞县发生了一起爆炸案。
今年52岁的谢克雄和43岁的张彦国,就是当年报道中提及的罪犯。六年后的现在,他们却被无罪释放。2014年10月22日上午,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决定撤销阿克塞县法院2009年的判决和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2009年的裁定。判定谢克雄、张彦国无罪。而判定无罪的理由是,原判认定谢克雄、张彦国实施爆炸犯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且不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
谢克雄:
就给黄院长恭恭敬敬地鞠了个躬,那是一种说不出的感觉。
电话采访 张彦国:
如果我不出这事儿,我们家城市里面会有楼,会有存款会有车,我会过得相当幸福了。但是时至今天,我啥都没了,我真的不敢相信,我曾经有个家。
解说:
2008年2月22日凌晨四点,阿克塞县民主小区11号住宅楼,突然发生爆炸,1、2、3楼住户窗玻璃粉碎,铁质防盗门被炸到屋里。按照当年媒体的报道,甘肃省和酒泉市领导高度重视,省公安厅副厅长亲临阿克塞县指导侦破工作,并将该案列为省厅督办案件。
曹建军 时任阿克塞县公安局刑警队队长:
(专家组)是由省公安厅专家,市局的专家,以及各县市抽下的侦察员(组成)。
记者:
总共有多少人?
曹建军:
总共有二三十人。
解说:
爆炸发生的住宅楼,正是阿克塞县县长、县委书记的住处。当年媒体报道说,专家组获得一条重要线索称,敦煌市七里镇邵家桥村农民谢克雄曾扬言要通过爆炸报复人。据此专案组将谢克雄和张彦国确定为重点嫌疑对象。案发20天后,谢克雄在购买矿山设备时,被公安机关抓获。当天,谢克雄的朋友张彦国也被专案组控制。
谢克雄:
一进屋他就说,我在阿克塞干过那啥,我说凭啥我在阿克塞干过那啥。
张彦国:
我在朋友家正好喝酒,人家说是公安局,在我朋友家抓的我。我那时候根本没在乎这个事情,(以为)人家调查事情呢。
解说:
2008年10月21日,阿克塞县人民法院对这起爆炸案做出一审判决,以爆炸罪判处谢克雄有期徒刑15年,以爆炸罪判处张彦国有期徒刑8年。2009年7月24日,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了维持一审判决的终审结果。
张彦国:
那时候我感觉特别特别无助,也感觉到无奈。但是我自始至终坚信无罪的,在第一次被判八年的时候,我终究相信能把案翻过去,相信法律会公平公正。
解说:
如今他们出狱已经20多天,提起未来,两人都表示目前还没有具体计划。只想好好的生活。
谢克雄:
现在想的是给媳妇病看一看,家里实在破烂不行。拾掇一下。
张彦国:
可能国家那些赔偿,对我今天来说根本不是法,我丫头、儿子、老婆所受的这不是钱能赔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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