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高尔夫处长:公车没规定怎么用 打球是自己的钱
“没有规定不让开公车回家”
记者:你的事情被披露后,身边人知道吗?
傅:现在好多人叫我雇几个人打你们,还要我去告你们,我说我们都是有修养的人,搞这些事干吗?
记者:你开的车牌为粤B81T91的车是公车吗?
傅:是。我在局里工作十几年了,开始在后勤改革处,然后到车管处搞了三年,再到秘书处,已经干了4年多了,这辆车是2009年开始开的。
记者:这样一台公车一年的维护费用是多少?
傅:(仰头思考状)包括油费、维护费、停车费所有的,大约一年两万块钱吧。
记者:一直都是开着上下班?
傅:是啊,我们工作比较忙,也没有规定不让我们开回家。再说了,不可能下班以后家里又买个车过来接嘛。
记者:那应该是公车私用吧?开公车打(高尔夫)球合适吗?
傅:(肯定语气)我这样做是不对,我欢迎媒体监督,但没必要搞这么大。
记者:局里其他人也是开着公车回家吗?
傅:那我就不好说了,我现在害怕你们了。我就说我自己的事,其他的人我不说。我觉得开着公车去打球,这是不对的。
记者:最近很多人关注公车改革,你怎么看?
傅:改革好啊,我很支持,到时我买辆车就没这么多事了。
“没找人埋单不违反纪律”
记者:你从什么时候开始打球?很长时间了吗?
傅:我从2005年左右就开始打球了,刚开始是练习场,我办了个会员卡,当时花了差不多7万,但那都是我自己的钱。(说着拿出一张付款凭证)
记者:那里是怎么收费的,说是周末打一场球得花1500元?
傅:没那么多,现在我打场球也就350块,谁打不起,7万块钱也很便宜,每年只要交4000元年费就行了,我还是有点钱的。(笑)
记者:好像没有会员卡会比较贵?
傅:没有会员卡周末也只要1100多块,有卡的都一样是350块钱,每次打球我都是自己刷卡,这个都可以查的,我没有找别人埋单,不违反纪律。
记者:你平时有没打过?
傅:当然不敢打,我已经够小心的了,做人做到这个地步还被搞一下。这真的是害了我了,我这么勤勤恳恳工作一辈子白工作了,你们年轻人不知道啊,机关工作人员很辛苦,工作了一辈子,现在有机会了,可就这么没了。
记者:我们发现你打球比较有规律,每周末都去吧?
傅:我今年57岁了,血糖很高,医生的意思是不要吃药,吃药以后就停不下来,一吃药就要打胰岛素,打球主要是为了锻炼身体,羽毛球网球打不动了,你们《南都参考》披露后我已经两个星期没去了,现在肥了很多,肥了以后血糖又高了。
记者:这两个星期没去打球?
傅:(笑)那这个还能去了吗?你们关注了,肯定就不能去了嘛。虽然我做得不对,但作为记者应该维护社会的安定,你看这么一搞对我的影响多大?我的前程就没了,反正我年龄大了现在无所谓了。虽然我不违法,这也是个小事,但这个做得不好嘛。
之前已主动跟纪检部门汇报
记者:你怎么知道我们关注的?
傅:你们《南都参考》出来之前我就了解到了。我认为这个事现在很正常,制度现在就是这样。
记者:制度现在就是这样?
傅:是啊,没有什么具体规定。
记者:你之前知道消息后有没主动报告?
傅:局领导全部报告了,早就知道了。我也跟纪检部门汇报了,他们的意思是在深圳很正常,就是打个球,只要自己出钱就没问题。国家的规定也是这样嘛,只要我的卡不是接受人家的,这是第一个。打球的钱也不要人家付的,那就没问题,朋友有的时候付了也没问题,这和工作没关系。人家公车没捉到,我被捉到了,铁证如山啊,你们有照片(无奈状)。但是现在没有规定说公车可以用,也没有说规定不能用,就是这么一个情况。
记者:组织有没对你说会怎么处理?
傅:他们没具体说,让我写检查。我的名誉就扫地了,原来《南都参考》披露后只是领导知道,现在报纸一登,整个机关都知道了。我中午去吃饭都不好意思,我们这些人是很要面子的,你们回去跟领导汇报一下,我也有我的难处,现在打场球是很正常的。(笑)
公车该怎么用 公职人员一头雾水
南都记者梳理发现,深圳尚无全市统一的公车使用管理办法
公务员开公车上下班是否违规?公车到底该怎么使用?南都报道昨日见报后,在深圳党政机关公职人员和市民中引发热议,有多位读者来电报料身边的公车私用行为,也有多位读者致电咨询公车使用事宜。事实上,由于管理制度的欠缺及不够细化,公车该如何使用,对公职人员来说也是一头雾水。
“逢年过节还有人开公车回老家”
“你们去调查,看有多少处级、科级干部开车回家,这种现象太普遍了。”昨日,一名自称公务员的刘女士致电南都,她认为各部门对公车使用没有明晰规定,那些习惯开公车上下班的公务员,并没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刘女士说,她所在单位就有很多公车,而相关干部开公车上下班早已司空见惯。“逢年过节,还有人将车开回老家。单位下发的通知说原则上不开出深圳,如要开出去必须报告领导。”在刘女士看来,公车改革的前提是必须对公车使用有清晰、规范的使用准则,让所有公务员知道哪些是合法的,哪些是禁止的,否则就很容易对公车私用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现在很多公务员会觉得开公车上、下班没啥问题,下班路上带下小孩或者买个菜,也是很正常的事。”
《深圳市直机关车辆管理规定》待产中
通过对近年来深圳有关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的梳理,南都记者发现相关条例威力不足、规定不细。
2005年,深圳市曾发布《深圳市公务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处理办法》,但主要是涉及交通违法的处理。2010年深圳市交委曾出台《非行政许可审批和登记实施办法》,但只是规定了配备公车的级别等。
南都记者发现,除了市一级,深圳有一些部门出台了更细致的管理办法。比如盐田区政府2009年就出台《盐田区公务车辆管理办法》,规定区党、政“一把手”可配备相对固定的公务用车,区几套班子其他领导的公务用车由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调配,区属各单位、各街道领导干部的公务用车由各单位在本单位的定编车辆中统筹安排使用。办法还规定“公务车辆原则上只在公务活动期间使用,不得公车私用”。
深圳全市有无统一的公车使用管理办法?在2012年,深圳市纪委在给台盟深圳市筹委会的答复中就提出,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的管理,杜绝“公车私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已拟定了《深圳市直机关车辆管理规定(送审稿)》,进一步细化车辆的日常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和要求。但这一送审稿迟迟未有下文。
南都记者发现,近年来,公车费用一直是深圳“三公”支出的大头。2012年深圳市本级“三公”支出合计6.31亿元,而公车购置及运行费就达到4.7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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