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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邸制方案:部分部级以上官员将获公宅

2013-11-17 09:32 来源:闽南网 0

推行官邸制限于掌权的官员

专家称实行范围如省市县一把手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介绍说,在制度建立过程中,要考虑到三个先决条件。首先要明确的是,这个制度的实行范围仅限于掌权的、重要职位的官员,比如县级、市级、省级的一把手,其他公务员住房通过市场化、货币化或其他方式安置,不在此制度考虑范围内;其次,大家要对这项制度达成共识,没有认识上的一致,就没有制度上的执行;第三,该制度即便是推广,也不会是大范围的,先从试点开始,有了成熟良好的效果后,再扩大范围实施。

最好自下往上

由县级试点

  对于这个推广试点,从制度设计完善性上讲,县级带头推行是有可能的,因为这一级的领导人最容易出现以权谋房的情况,也容易导致与百姓之间的隔膜,所以要从问题发生的地方开始改革。其次,从代价的角度来讲,不能立刻从最高层建立这样的制度。在县级摸索出成功的经验后,再市级、省级地逐级向上推广。中国的很多改革需要从上到下地推行,而官邸制则需要自下往上推动。

  虽然目前还没有在国内实行官邸制的详细制度建设的规划,但是西方国家已有多年的实践经验,其完善的制度设计也能借鉴。

和职位挂钩

可设计卸任补偿

  最终要将职位和住房相挂钩,谁在这个职位上,谁就享受同等级别的待遇,这要在政策中明确表达出来,形成“铁打的房子流水的官”的制度。

  但需要说明的是,官邸制并不是一个万能的制度,它不能解决所有出现的官员住房问题,只能解决重要职位官员在任期间的住房问题,减少官员占多套住房的情况。

  此外,它的有效运作还要配套措施来协助。官邸制解决了在任官员的住房问题,一旦卸任了,住房怎么解决呢?这就需要设计补偿制度,无论是市场化还是货币化的补偿,让退下来的官员也能有合适的住所,他们住得安心,也能得到社会的认可。

现实操作上

需考虑交接细节

  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主任姜明安说,如果实行官邸制,就意味着新任领导就任时,要求原来的老领导搬出居住住址。在现实操作上可能会有困难。因此,实行官邸制,必须规范化,否则操作起来会有困难。而且现实操作时,还涉及到如何交接,交接过渡时间设定为多久等等。当然,如果真的下决心,当其成为制度之后,像英国首相官邸,首相离任即搬出官邸这样的规定是可以在国内成为现实的。(北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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