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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部门单位2015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审计结果(全文)

2016-06-30 00:48 来源:审计署网站 0

­  税务总局2015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审计结果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5年12月至2016年3月,审计署对税务总局2015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税务总局本级和所属中国税务杂志社、中国税务报社等6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  一、基本情况

­  税务总局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税务总局本级和43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税务总局2015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7 423 786.42万元,税务总局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拨款支出6 373 362.44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1 050 423.98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见附表1。

­  本次审计税务总局本级及所属单位2015年度财政拨款共计402 899.42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总额的5.43%,审计查出问题对税务总局2015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表2。

­  审计结果表明,税务总局本级及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5年度预算收支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和其他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财会制度规定;金税三期工程实施进度加快,较好地配合了税制改革需要。对2014年度预算执行审计查出的问题,税务总局已采取将资金上缴财政、归还原资金渠道等措施进行整改,整改金额28.3亿元,对38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出台14项制度加强金税工程资金、专项经费等方面管理。相关整改情况,审计署受国务院委托已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并向社会公告。

­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  1.2010年至2015年,税务总局本级违规在专项经费中列支486.62万元用于部分人员支出,其中2015年87.4万元。此外,至2016年3月,税务总局本级个人差旅等借款累计195.05万元未按规定及时清理,其中98.81万元长达1年半。

­  2.2015年,税务总局在参与分配对地方专项补助经费时,违规向不在专项补助范围内的10个省市地方税务局安排专项补助1970万元。

­  3.2015年,税务总局本级在2014年申请的3个专项资金全部未动用的情况下,仍继续分别申请4000万元、1300万元和1700万元,当年仅支出2392.9万元、11.82万元和1655.02万元,影响财政资金及时发挥效益。

­  4.2015年,税务总局本级扩大支出范围列支云南等3个省的县级税务局以前年度组织的培训和税务宣传资料印刷费用547.45万元。

­  5.2015年,10个省的国家税务局违规在中国税务杂志社报销招待费、车辆使用费等费用60.08万元。

­  6.2015年,所属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在专项经费中列支与该专项无关的协会设备托管与网络带宽租用费等242.98万元。

­  7.在金税三期工程建设管理中,税务总局未严格执行招投标规定,存在违规将6个项目招标方式由公开招标调整为竞争性磋商、设置有利于部分投标单位的评标标准等问题;对部分合同变更把关不严,致使出现企业低价中标后变更合同等问题;统筹规划不够,未整合部分地税部门的信息系统;未经批准调整数据架构,造成第一批试点省市数据与后期试点省市数据难以互通,工程已逾期5年未能全部完成。

­  (二)其他方面问题。

­  1.基本建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  (1)2010年至2015年,部分省市国家税务局批复立项的基本建设项目中,有50个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不符合有关维修改造办公用房的规定年限和立项条件,涉及建筑面积共计293 134.79平方米。

­  (2)2015年,税务总局批复的沈阳市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等新建和维修改造项目,存在装修超标准问题。

­  (3)至2016年3月底,衡阳市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用房有2174.91平方米闲置未使用。

­  (4)2015年,税务总局、省级国家税务局批复的保山市隆阳区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等2个项目土地利用效率有待提高。

­  2.2015年,税务总局部分退休干部在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等单位违规兼职取酬21.21万元。

­  3.2015年,所属中国税务杂志社违规在12个省级国家税务局设立通联站,开展新闻业务活动和刊物发行工作;中国税务报社为18名不具备资格的税务局人员发放了新闻记者证。

­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税务总局本级违规在专项经费中列支人员支出和个人借款长期未清理问题,要求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对超范围安排专项补助经费问题,要求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办法;对扩大财政专项支出范围问题,要求严格按规定使用专项资金,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部分专项预算资金结存大的问题,要求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科学合理编制项目预算,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对省国家税务局在中国税务杂志社报销招待费、车辆使用费等费用问题,要求退回资金,并调整相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金税三期工程建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要求严格招标管理和合同变更管理,统筹规划、统一组织,建立共享共用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基本建设管理存在的问题,要求加强建设管理和监督;对退休干部违规在社团兼职取酬问题,要求加强对所属社团的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对违规设立通联站问题,要求按规定整改撤销,并提请相关主管部门撤销为不具备资格人员核发的新闻记者证。

­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税务总局应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预算管理;统筹规划,加强金税三期工程管理;强化基本建设审批,从严控制办公楼等建设。

­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税务总局正在积极组织整改。10省国家税务局已将在中国税务杂志社报销的费用全部退回;部分退休干部已退回兼职领取的报酬13.76万元;中国税务杂志社已撤销通联站。具体整改结果由税务总局向社会公告。

­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2015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审计结果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5年12月至2016年3月,审计署对新闻出版广电总局2015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本级和所属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电影资金办)、国家出版基金规划管理办公室等8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  一、基本情况

­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局本级和35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新闻出版广电总局2015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1 091 749.98万元,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拨款支出952 917.23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138 832.75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见附表1。

­  本次审计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本级及所属单位2015年度财政拨款共计938 805.89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总额的85.99%,审计查出问题对新闻出版广电总局2015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表2。

­  审计结果表明,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本级及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5年度预算收支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财会制度规定。

­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  1.2015年,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本级在未收到项目申请书的情况下,就给156个项目安排专项资金,涉及金额23 652.5万元。

­  2.至2015年5月底,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本级5辆公务用车未按规定完成清退,涉及公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18.79万元。

­  3.2015年,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本级会议费超预算支出4.41万元;所属无线电台管理局下属单位以会议名义购买食品等支出1.2万元。

­  4.2015年,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本级未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提前支付2个节目译配(制)合同尾款655.05万元。

­  5.2013年9月至2016年2月,所属国家出版基金规划管理办公室违规发放过节费23.1万元,其中2015年8.6万元。

­  6.2015年,所属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机关服务中心等3个单位,违规从零余额账户向实有资金账户划转资金39 686.67万元。

­  (二)其他方面问题。

­  1.至2015年底,所属中国电影资料馆2006年至2014年完工并交付使用的5个基建项目(总投资15 100万元),未按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其中4个项目尚未进行竣工决算。

­  2.2007年以来,所属中国电影资料馆将价值6163.13万元的设备交由中影电影数字制作基地有限公司北京影视后期制作分公司、电影数字节目管理中心无偿使用,其中111.74万元设备账实不符,257.90万元设备闲置,505.16万元设备已报废。

­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未按规定程序安排专项资金问题,要求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对未按规定清退公务用车问题,要求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对会议费超预算超范围支出、违规发放过节费问题,要求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对违反合同约定提前支付尾款问题,要求加强合同管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对违反零余额账户有关规定划转资金问题,要求加强账户管理;对已交付使用的基建项目未转入固定资产核算问题,要求及时入账;对长期出借设备资产账实不符等问题,要求切实加强固定资产管理。

­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应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财会制度,切实加强“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管理,强化资产管理,保障资产安全完整。

­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正在积极组织整改。所属无线电台管理局下属单位已将超范围列支的0.9万元会议费归还原资金渠道。具体整改结果由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向社会公告。

­  侨办2015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审计结果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5年12月至2016年3月,审计署对侨办2015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侨办本级和所属中国新闻社、国务院侨务办公室侨务干部学校(以下简称侨务干校)等4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  一、基本情况

­  侨办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侨办本级和8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侨办2015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285 406.7万元,侨办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拨款支出258 597.71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26 808.99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见附表1。

­  本次审计侨办本级及所属单位2015年度财政拨款共计48 905.17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总额的17.14%,审计查出问题对侨办2015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表2。

­  审计结果表明,侨办本级及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积极利用信息技术加强预决算管理,2015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财会制度规定。

­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  1.2015年,侨办本级未按规定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实际实施政府采购522.38万元;将不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条件的4个数据库建设项目以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直接委托所属单位实施,涉及金额233.54万元。

­  2.2014年,所属中国新闻社为规避招投标程序,违规将2个政府采购项目拆分为多批次进行采购,涉及金额519.84万元。

­  3.2010年和2015年,所属中国新闻社和机关服务中心采购摄影器材、印刷服务等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涉及金额441.88万元,其中2015年172.39万元。

­  4.2013年至2015年,所属中国新闻社违规向本单位职工发放节日补贴763.95万元,其中2015年219.65万元。

­  5.2014年至2015年,侨办本级和所属侨务干校、中国新闻社委托开发的价值593.42万元办公软件、数据库等资产,未计入无形资产核算,其中2015年539.5万元。

­  6.至2015年底,所属中国新闻社少计对下属企业投资651万元。

­  7.2015年,所属侨务干校和中国新闻社下属单位将收到的课题费等93.6万元在往来科目核算,造成少计收入。

­  (二)其他方面问题。

­  1.至2015年底,所属机关服务中心3年及以上应收款项629.38万元,所属中国新闻社下属《智族》杂志社5年以上往来款项281.25万元,均未按规定及时清理。

­  2.至2015年底,侨办本级和所属机关服务中心固定资产财务账与实物账不符,分别相差268.41万元、56.27万元。

­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未按规定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及政府采购不规范问题,要求今后加强管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对违规发放节日补贴问题,要求纠正违规行为,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对部分资产、投资、收入未入账问题,要求补计入账,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问题,要求加强清理催收工作;对固定资产财务账与实物账不符问题,要求加强清查盘点,确保相符并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

­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侨办应加强预算编报管理,完善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强化本级及所属单位资产管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加强对所属单位的财务监管,督促其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强化对收入等的管理。

­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侨办正在积极组织整改。侨办本级、所属中国新闻社和侨务干校已将未计入无形资产的软件系统593.42万元补计入账;中国新闻社和侨务干校已将在往来科目核算的课题费等93.6万元计入收入;机关服务中心已对固定资产账卡不符问题进行了核对,调整了相关会计账目。具体整改结果由侨办向社会公告。

­  国务院扶贫办2015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审计结果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5年12月至2016年3月,审计署对国务院扶贫办2015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国务院扶贫办本级和所属全国扶贫培训宣传中心(以下简称培训宣传中心)、中国国际扶贫中心(以下简称国际中心)等4个单位和主管的中国扶贫基金会等4家社会团体,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  一、基本情况

­  国务院扶贫办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国务院扶贫办本级和4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国务院扶贫办2015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9875.16万元,国务院扶贫办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拨款支出9496.1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379.06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见附表1。

­  本次审计国务院扶贫办本级及所属单位2015年度财政拨款共计9875.16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总额的100%,审计查出问题对国务院扶贫办2015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表2。

­  审计结果表明,国务院扶贫办本级及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5年度预算收支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财会制度规定。

­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  1.2015年,国务院扶贫办本级违规将应由自身承担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24万元转由所属信息中心承担。

­  2.2015年,所属培训宣传中心使用自有资金违规无预算列支2人次出国培训费用9.72万元。

­  3.2014年至2015年,所属中国扶贫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发展中心)无预算列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62万元,其中2015年8万元。

­  4.2014年至2015年,所属发展中心使用其房屋出租收入等违规向本单位职工发放节日补助74.62万元,其中2015年29.37万元。

­  5.2015年,所属信息中心和培训宣传中心违规将办公室装修费、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60.66万元转由国务院扶贫办主管的《中国扶贫》杂志社承担。

­  6.至2015年底,所属国际中心2012年至2013年拨付《中国扶贫》杂志社的编撰费用形成结余63.55万元,未按规定及时清理上报。

­  7.2014年和2015年,所属国际中心在《中国扶贫开发年鉴》项目中,违规向企业收取宣传服务费及代理费27万元,其中2015年22万元。

­  8.至2016年3月,所属培训宣传中心未按规定向有关单位退还2014年至2015年多收取的出国培训费89.61万元,其中2015年37.45万元。

­  (二)其他方面问题。

­  至2015年底,所属国际中心于2008年竣工使用的综合楼未按规定登记固定资产。

­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由下属单位承担费用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对无预算列支出国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违规发放节日补助问题,要求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加强管理;对转由其他单位承担费用问题,要求支付相关费用并调整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未按规定清理上报结转结余资金问题,要求清理补报财政部,并按照财政部审核意见办理;对违规收取费用问题,要求停止收费行为;对未退还多收取出国培训费问题,要求退还费用并调整相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固定资产未入账问题,要求按规定办理固定资产入账手续。

­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国务院扶贫办应科学合理编制预算,加强预算审核把关,完善经费管理和报销制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强化内部制度建设,加大对所属和主管单位的监管力度。

­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国务院扶贫办正在积极组织整改,所属发展中心已停止发放过节费。具体整改结果由国务院扶贫办向社会公告。

­  银监会2015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审计结果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5年12月至2016年3月,审计署对银监会2015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银监会本级和部分所属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  一、基本情况

­  银监会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银监会本级和36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银监会2015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523 279.67万元,银监会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拨款支出515 783.45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7496.22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见附表1。

­  本次审计银监会本级及所属单位2015年度财政拨款共计42 354.89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总额的8.1%,审计查出问题对银监会2015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表2。

­  审计结果表明,银监会本级及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5年度预算收支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和相关财务制度的规定。对2014年度预算执行审计查出的问题,至2015年10月底,银监会已采取资金上缴财政、归还原资金渠道、加强政府采购管理等措施进行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以上整改情况审计署受国务院委托已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并向社会公告;2015年11月以来,银监会继续加强整改工作,通过整改归还原资金渠道1095.57万元;对所属山西银监局办公用房长期未办理产权过户手续问题,采取致函人民银行的措施积极进行整改。

­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  1.2015年,银监会未经批准在年度工资总额计划外发放津补贴9909.03万元。

­  2.2015年,银监会本级超预算列支出国费用114.07万元。

­  3.2013年,银监会将11.87万元出国费用转由中国银行业协会承担。

­  4.2014年7月至2015年3月,所属浙江银监局在未进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情况下,自行参照杭州市市级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货币化补贴制度,违规向全局职工发放用车补贴共计161.84万元。

­  5.2015年,所属江苏银监局及下属8个地市分局收到地方政府财政补助资金1387.82万元,在往来科目“其他应付款”挂账,未纳入部门收入决算。

­  6.2015年,银监会机关多列支当年支出822.37万元,其中在“劳务费”科目列支应于2016年支出的劳务费700万元,在“物业管理费”科目列支2016年度办公楼物业管理费122.37万元。

­  (二)其他方面问题。

­  1.2007年至2010年,银监会培训中心廊坊教育基地(以下简称廊坊基地)陆续发生装修改造费用14736.45万元,已于2010年3月竣工并投入使用,但至2016年3月仍未在固定资产账面反映核算。

­  2.2011年8月,银监会未经财政部批准,委托中国银行业协会经营廊坊基地,经营期限5年,且合同中未约定收取资产使用费。

­  3.2009年至2013年,所属北京银监局支出617.07万元购置的3套交流干部用房长期闲置,与此同时该局2010年至2015年接收的异地交流干部又申请专门经费在宾馆住宿。

­  4.2013年至2015年,所属北京、浙江银监局8名公职人员违规兼职领取报酬56.44万元,其中2015年25.74万元。

­  5.2015年1月,银监会注销了信息中心和培训中心2个事业单位,但至2016年3月,两个单位相关账户仍未撤销。

­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工资总额计划外发放津补贴、支出不实问题,要求严格按照预算支出标准列支各项费用,调整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三公”经费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求加强出国费管理,退回下属单位承担的出国费用并调整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严格执行公车改革规定;对地方补助资金未纳入部门决算问题,要求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真实准确反映收支情况;对固定资产管理和使用不规范问题,要求规范资产核算和管理,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违规兼职领取报酬问题,要求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对账户未及时撤销问题,要求按照规定及时撤销相关账户。

­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银监会应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约束,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的支出用途、范围和标准使用预算资金;规范财务核算,确保资产及时入账;加强财务管理,确保所属单位各项收入和支出核算的真实完整;进一步完善制度,加强内控管理。

­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银监会正在积极组织整改。对职工兼职领取报酬的问题,所属浙江银监局已责成4名责任人退还违法所得11.27万元。具体整改结果由银监会向社会公告。

­  证监会2015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审计结果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6年1月至3月,审计署对证监会2015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证监会本级和部分所属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  一、基本情况

­  证监会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会本级和38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证监会2015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119 124.09万元,证监会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拨款支出111 093.17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8030.92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见附表1。

­  本次审计证监会本级及所属单位2015年度财政拨款共计49 976.12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总额的41.95%,审计查出问题对证监会2015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表2。

­  审计结果表明,证监会本级及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5年度预算收支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财会制度规定。对2014年度预算执行审计查出的问题,证监会已采取调整会计账目、归还原资金渠道等措施进行整改。相关整改情况,审计署受国务院委托已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并向社会公告。

­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  1.2013年至2015年,证监会本级和所属北京证监局在“职工福利费”科目违规列支职工休假期间的机票、住宿等因私旅行费用合计1470.94万元,其中2015年501.85万元。

­  2.2013年至2015年,证监会本级在工资总额内已发放防暑降温费情况下,违规以防暑降温用品费名义向职工发放购物卡181.36万元,其中2015年58万元。

­  3.2013年以来,证监会未按财政结余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将拨付给中国期货业协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的考试费专项资金结余编入次年预算,至2015年底累计结余13 393.21万元。

­  4.2015年,所属吉林证监局违反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管理的相关规定,从零余额账户提取现金合计236.46万元,用于归还本单位基本账户的垫支资金。

­  (二)其他方面问题。

­  1.2011年12月,所属北京证监局在未获得财政部批复情况下置换办公用房,并于2012年3月开始使用,涉及资产账面价值5 473.59万元。

­  2.2003年,所属湖北证监局因办公大楼更新改造获得财政补贴资金72万元,分笔提现后存放账外。2011年,该局将上述问题作为“小金库”进行了专项清理并上报证监会,但截至2016年3月,仍有10万元未按规定上缴财政。

­  3.2012年12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违规购置高档轿车2辆,涉及金额96.08万元。

­  4.2014年至2015年,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违反公务接待应实行定点管理等相关规定,在非定点的五星级酒店安排公务接待,费用合计12.66万元,其中2015年6.83万元。

­  5.2014年至2015年,深圳证券交易所违反关于严格控制和规范各类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相关规定,面向各地证监局和各地金融办举办“手拉手”、“心连心”征文活动,并向所有向该交易所递交征文的人员发放奖励合计274.18万元,其中2015年88.5万元。

­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违规列支职工休假补贴、发放购物卡、从零余额账户提取现金、未经批准置换办公用房、在非定点酒店安排公务接待以及违规发放征文奖励等问题,要求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对账外存放资金整改不到位问题,要求将全部款项及时上缴财政;对结余资金未按规定编入次年预算问题,要求编入2017年度预算;对违规购置高档轿车问题,要求相关单位纠正。

­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证监会应严格预算执行,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加强对所属及相关单位预算执行等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各项财经纪律。

­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证监会正在积极组织整改。会本级和所属北京证监局自2016年起不再列支职工休假费用,并停止发放购物卡;证监会及相关协会已明确将考试费专项资金结余纳入预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已将超标购置车辆拍卖;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将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具体整改结果由证监会向社会公告。

­  保监会2015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审计结果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5年12月至2016年3月,审计署对保监会2015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保监会本级和部分所属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  一、基本情况

­  保监会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会本级和37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保监会2015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114 273.34万元,保监会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拨款支出90 855.08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23 418.26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见附表1。

­  本次审计保监会本级及所属单位2015年度财政拨款共计26 882.57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总额的23.52%,审计查出问题对保监会2015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表2。

­  审计结果表明,保监会本级及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5年度预算收支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财会制度规定。对2014年度预算执行审计查出的问题,保监会已全部整改。相关整改情况,审计署受国务院委托已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并向社会公告。

­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  1.2015年,保监会本级举办了两期处级干部进修班,超出规定标准列支培训费共计119.6万元。

­  2.2015年11月,保监会培训中心举办“保险公司国际信用评级培训”,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额提供培训经费19万元,培训实际支出24.99万元,超出标准的5.99万元转由中国保险学会承担。

­  3.2013年至2014年,所属江西保监局将收到的地方财政拨款338.36万元,违规用于在工资总额外发放金融考核奖等奖金。

­  4.2013年至2015年,所属江苏、江西保监局人员超标准乘坐飞机、动车等交通工具共计146人次,涉及金额共计11.5万元。

­  5.2015年,所属上海保监局公务接待中存在无公函和接待清单等问题,涉及招待费支出23.22万元。

­  (二)其他方面问题。

­  2015年,保监会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团组中,有38人次出国(境)的部分费用由在境内设立保险分支机构或经营保险业务的境外邀请方企业承担。

­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超标准支出问题,要求加大财务指导和监督检查,严格控制支出标准;对违规发放奖金问题,要求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切实采取措施控制人员经费支出;对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问题,要求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规范公务接待。

­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保监会应进一步强化预算管理,遵守经费支出标准、规范奖金发放、严格公务接待管理。

­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保监会正在积极组织整改。具体整改结果由保监会向社会公告。

­  社保基金会2015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审计结果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5年12月至2016年3月,审计署对社保基金会2015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  一、基本情况

­  社保基金会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会本级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社保基金会2015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16 236.64万元,社保基金会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拨款支出12 983.86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3252.78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见附表1。

­  本次审计社保基金会本级2015年度财政拨款共计16 236.64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总额的100%,审计查出问题对社保基金会2015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表2。

­  至2015年底,社保基金会管理的基金总资产19 138.21亿元,其中:直接投资8781.77亿元、占45.89%,委托投资10 356.44亿元、占54.11%;总负债1171.7亿元;所有者权益17 966.51亿元,其中归属于社保基金会的权益15 083.42亿元。2015年,财政性净拨入706.38亿元,其中:中央财政预算拨款200亿元,国有股减、转持划入179.04亿元,彩票公益金拨入327.34亿元。2015年,社保基金投资收益2294.61亿元,收益率15.19%。

­  审计结果表明,社保基金会2015年度预算收支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会计准则等规定。同时,积极参与我国社会保障体制重大改革研究工作,加强投资管理制度建设,不断优化资产配置,拓展投资范围,提高投资运营科学化水平,社保基金2015年度取得了较好收益,总体实现安全和保值增值目标。

­  对2014年度预算执行审计发现的问题,社保基金会积极采取措施整改。其中对未按规定执行政府集中采购程序问题,已取得财政部批复,同意其通过单一来源政府采购方式选择物业公司;对未在基金财务核算专项业务费支出问题,经财政部批复同意,自2016年起社保基金会专项业务费在社保基金财务中列支,中央财政不再安排部门预算。相关整改情况,审计署受国务院委托已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并向社会公告。

­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  1.2014年和2015年,社保基金会对外支付车位租赁费和停车管理费113.01万元,扣除职工个人已缴纳的车位租赁费27.05万元和单位自有车位的停车管理费29.52万元后,社保基金会在公用经费中列支应由职工个人承担的车位租赁费56.44万元,其中2015年34.24万元。

­  2.2015年,社保基金会在部门预算支出中列支与基金投资运营直接相关、应在基金财务中核算的法律顾问费、投资咨询费等专项业务费808.39万元,不符合有关社保基金与理事会单位财务分别建账、分别核算的规定。

­  (二)其他方面问题。

­  1.2015年,社保基金会委托的3家基金管理人,违反社保组合租用交易单元的股票交易佣金费率不高于万分之七的规定,其租用的5个交易单元佣金费率为万分之八,造成社保基金多支付交易佣金52.82万元。

­  2.2008年至2014年,社保基金对5项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核算存在期末估值不准确等问题,导致多计或少计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至2015年底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净多计2471.28万元。

­  3.2013年以来,社保基金会违反其内部审计有关规定,未对特定投资事项进行年度审计立项、制定审计计划并出具审计报告,也未对2014年5月以后调离该会的8名处级以上人员进行离任审计。

­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在公用经费中列支应由职工个人承担的车位租赁费、在部门预算支出中列支社保基金专项业务费问题,要求社保基金会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

­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社保基金会应进一步加强对各项支出的审核,规范事业支出范围,提高基金会计核算的准确性,督促管理人切实履行管理职责,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

­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社保基金会正在积极组织整改,已收回多支付的52.82万元交易佣金。具体整改结果由社保基金会向社会公告。

­  中央纪委机关事务管理局2015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审计结果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5年12月至2016年3月,审计署对中央纪委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管理局)负责管理的中央纪委机关的2015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管理局及中央纪委所属中国纪检监察学院、中国方正出版社等8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  一、基本情况

­  中央纪委机关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委机关本级和7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审计结果表明,管理局和本次审计的中央纪委所属单位2015年度预算收支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财会制度规定。

­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  1.2015年,管理局收到的资产处置收入42.02万元未按“收支两条线”规定上缴财政。

­  2.2015年,中国纪检监察学院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涉及采购支出29.12万元。

­  (二)其他方面问题。

­  至2015年底,所属中国方正出版社6年前出借的1100万元中,有600万元仍未收回。

­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资产处置收入未按规定上缴财政问题,要求上缴中央财政;对未按规定执行政府采购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对出借资金未收回问题,要求加强对往来款项的清理催收,及时收回出借资金。

­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管理局应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及“收支两条线”相关规定;加强对往来款项清理。

­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管理局正在积极组织整改。具体整改结果由管理局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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