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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宁区住建局副局长徐江琦收拆迁公司"人情往来费"获刑

2015-10-21 09:55 来源:澎湃新闻网 0

  征地拆迁领域是腐败行为易发多发的高危“地带”。南京市江宁区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原副局长徐江琦,因和多个拆迁公司有“人情往来”,被判受贿罪,获刑6年。

  澎湃新闻记者从南京市纪委获悉,徐江琦曾长期负责征地拆迁工作,在项目发包、业务分配上握有重权,和许多拆迁公司“眉来眼去”。

  经查,为感谢徐江琦的大力相助,每逢春节、端午、中秋三大节日,拆迁公司的老板“朋友”们都会给徐江琦奉上丰厚的“节礼”。从开始的烟酒、购物卡,到后来五千元、一万元的大红包,徐江琦都是来者不拒。

  南京市纪委相关负责人称,在徐江琦看来,这些都是老朋友们的“人情往来”。因此,当他的老朋友们送来“感恩节礼”,徐江琦便还之以“工程项目”,最终走上不归路。

  经审查,从2006年春节至2013年8月间,徐江琦非法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48.4万元。最终,徐江琦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没收财产人民币15万元。

  南京市纪委认为,逢年过节,亲戚朋友间送点节礼乃人之常情。但在本案中,徐江琦所收受的钱财,无论从数额上、对象上还是目的上来看,“都绝不是我们传统认识上的人情往来,而是地地道道的权钱交易”。

  南京市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作为公职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一定要审慎对待自己手中的权力。“要时刻提醒自己坚守廉洁底线,才能对得起组织的信任,对得起当初许下的“为人民服务”的承诺。”

  这是南京市纪委十月份开办“老石说纪宣讲月”以来,发布的第十起群众身边的“苍蝇”案例。经统计,在这十起案例中,涉及到拆迁腐败的多达五起,占据了半壁江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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