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无力管护 南安小区泳池外包经营成趋势
昨日,本网报道了南安游泳池三证不齐的现状,引起了市民的广泛关注。在走访调查中,记者发现,配备游泳池是小区吸引市民购买的因素之一。此外,南安小区泳池正趋向于由专业泳池管理公司外包经营。这一经营方式,小区业主各有看法。
“小区泳池能否对外承包?是否应该收费?”对此,记者进行了调查。
皇家滨城泳池欲外包有业主激烈反对
5月的一天,市区皇家滨城小区业主小陈,发现小区张贴了一纸公告,称为了更好地管理、利用小区游泳池,物业公司欲将其对外承包给专业游泳池管理公司经营。届时游泳的业主需要缴交相关费用。
“也就是说,以后在小区泳池游泳要交费了?”这一纸公告成了业主讨论的焦点,有人赞成有人反对。
小陈对此做法表示支持:“交给专业机构管理,他们的安全意识、设备、管理等会比物业公司好,相对来说安全更有保障。”
而另一名业主黄女士则认为,泳池是业主共有,物业公司无权决定是否外包。
“1个多月过去了,小区泳池还没开放,听说外包的方案被否决了。”近日,小陈告诉记者。
近日,记者来到该小区看到,小区里一大一小两个室外游泳池均无水,有些池壁已开裂。之前的公告已经不见了,一名住户告诉记者,是前段时间被撕的。
“有业主拒交物业费反对泳池外包,计划只能暂时搁置,暂时还是由我们物业来管理小区游泳池。”负责该小区物业的泉州市远宏物业管理公司南安分公司经理齐先生告诉记者,开发商在建游泳池时,防护栏等安全设施均未配备,曾导致业主掉落泳池。去年,经多方协商,他们决定将泳池外包。
“由专业机构管理,更能充分利用资源。”齐先生说,之前,他们与一家泳池管理机构协商,初步谈成合作意向。水电费由对方支付,游泳价格相对便宜点。“但是,有部分业主激烈反对,我们又无力承担管理开支,最后只能让小区泳池荒废掉。”
专业机构善于管理小区泳池外包渐成趋势
记者走访中了解到,目前市区范围内共有8个小区游泳池,且大多是露天泳池。有的泳池由物业接管,只对小区业主开放,有的外包后公开运营,小区外的居民也可消费。
市区日昇新城、碧桂园小区泳池由专业管理公司承包,并且已开放使用。宏华·国际花园城、中骏·四季家园、中骏·蓝湾上城、皇家滨城、罗马家园、名都城等由小区物业公司管理,均未开放。罗马家园、名都城等小区曾有意向外包。
为何小区泳池趋向于外包经营?“物业公司人手有限,要负责小区的管理,还要管理泳池,很难照顾周全。”齐先生表示,且物业公司并不是专业的泳池管理机构,对泳池的管理不是很熟悉。
“对外承包,既能完善小区泳池的配套设施,又能节省一大笔公摊水电费。”齐先生说,单单暑期两个月的开放时间,他们小区200多平方米的泳池就得换6次水,大概需支付8000元的水电费。而泳池配套设施的安装,单单是防护栏、救生设备等配齐就要3万元左右。此外,专业管理机构有专业的救生员等,安全方面更有保障。
“虽然今年外包计划泡汤了,但我们还是会做业主工作。”齐先生表示。
“物业很难承担小区泳池的开支,即使是免费开放的小区,泳池配套设施也并不齐全。”业内人士周齐认为,小区泳池由物业接管,安全隐患较大,比如没有专业的救生员和救生设施。另外,小区的泳池均是不规则形状,存在多处死角,卫生状况也堪忧,水如何消毒、处理,这些物业也不是很懂。“安全、卫生、专业是外包成为趋势的原因,也是外包与物业接管之间的差别。”
■观点
【业主】泳池外包要按章办事水电费不该由业主公摊
小区泳池外包,业主的意见如何?记者就此随机采访了几名业主。
“小区游泳池属于小区配套设施,是全体业主共有的,不应该收费。”市区四季家园小区业主陈先生认为,物业公司负责小区的日常管理,无权决定小区泳池的使用权。“泳池是否外包,需要经小区业委会或业主大会同意才可以。”
对于物业方面认为接管压力大,安全无保障的情况,陈先生认为,小区安全本就是物业公司的责任,物业本身就要做好安全保障措施。
不过,在日昇新城小区,记者听到了另一种声音。“在家门口就能游泳,且比市场价便宜,怎么能不支持?”业主小林是小区游泳馆的第一批会员,他告诉记者,日昇游泳馆原本是一块未开发的空地,在那建泳池既能充分利用资源,又给业主带来不少便利。
“泳池外包可以,但得按章办事。”日昇新城业主黄女士说,泳池属小区公用设施,外包经营要事先征求业主同意。
皇家滨城的黄女士也认为,小区泳池外包对业主来说不一定是坏事,但外包期间产生的水电费,不该由全体业主公摊支付。“泳池外包,可让物业减轻安全责任,但若真出安全事故,又该由谁担责?”
【物业】把泳池承包出去相当于把安全负担分担出去
针对业主对于小区泳池外包收费、安全方面的疑惑,记者也向相关人士了解情况。
“300元一张会员卡,使用30次。”针对小区泳池的收费问题,负责日昇新城泳池现场工作的小陈表示,承包方在与开发商谈合作时,开发商便以业主游泳不得超过10元/次为条件签下合同。
据小陈透露,日昇新城开发商在定下业主游泳最高价的同时,也答应补齐游泳馆亏损部分。
“定这个价格为的是给小区业主带来福利,游泳馆亏损部分只能由开发商负责。”日昇新城物业经理戴祖强告诉记者,游泳馆设有单独的水电表,水电费皆由承包方负责,不会算入业主公摊中。
与日昇新城不同,碧桂园游泳馆走的是高价位路线,成人游泳每人每次58元。“我们走的是管家式服务,从业主走进游泳馆开始便能享受周到服务,顾客觉得满意了,这样的收费方式自然能让人接受。”承包碧桂园泳池的爱水游泳连锁负责人陈双宽表示。
记者走访市区多家对外经营的游泳场所发现,一名成人游泳,市场价多在20元-35元每次。记者从市物价局获悉,目前南安市对小区游泳池的收费并没有统一收费标准。
至于业主担心的安保问题,戴祖强认为,把泳池承包出去,相当于把泳池的安全负担分一些出去。
“游泳池不管外包与否都属于物业管理范围。”戴祖强说,现在,日昇新城游泳馆的安保工作除了承包公司的工作人员,物业保安仍照旧巡视。泳池安保问题由承包方和物业方共同维护,轻松多了。
值得一提的是,为了减轻意外发生时的责任负担,市区大多数经营性游泳场所都买了保险。“我们一年给泳池投保15万元。”陈双宽告诉记者,买保险能减轻经营者的意外负担,也帮游泳者增加了一道安全防线。
【律师】小区泳池是公共设施应先考虑业主需求
对于泳池能不能外包的问题,福建(求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苏志聪也有看法。
“小区游泳池毕竟是小区内的公共设施,不论由谁经营,应尽量优先考虑业主的需求。”苏志聪告诉记者,小区游泳池存在两种情况:一种是产权归全体业主共有,买房子时算进了公摊面积,这种情况下,全体业主或业主委员会有权决定是否对外开放、由谁管理等;另一种是产权归开发商或物业公司所有,这种情况下,业主原则上无权干涉是否对外开放。
苏志聪说,开发商或物业公司在外包泳池之前,必须对泳池承包企业进行了解,证照齐全有资质企业才有权利承包。“小区泳池如若发生安全事故,如果承包企业有资质,应由企业全权负责;若承包企业没有资质,那么泳池产权方的开发商或物业公司也应负有一定责任。(记者 庄晓丽 林梅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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