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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起南安每年将安排800万扶贫专项资金

2014-03-25 15:18 来源:南安商报 0

  从2014年开始,市级财政每年整合安排800万元扶贫专项资金,用于扶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乡镇、重点村发展。近日,南安《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开发工作的实施意见》正式出台。《意见》指出,通过加大对贫困地区的扶贫开发力度,力争到2017年,全市扶贫开发重点村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万元以上。

5个乡镇50个村

列为近期扶贫开发工作重点

  根据实际,南安把基础设施薄弱、社会事业发展滞后、农民收入水平较低的5个乡镇,列为近期扶贫开发工作重点乡镇。其中,泉州市级重点乡镇3个,分别为向阳乡、眉山乡、东田镇;南安市级重点乡镇2个,分别为翔云镇、蓬华镇。

  对地处高、偏、边、远、散等基础设施差、贫困面较大的50个村,列入近期整村推进的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其中,23个为泉州市级扶贫开发重点村,27个为南安市级扶贫开发重点村。

  在扶贫开发工作上,将按照“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整村推进、帮扶到户”的原则,加大扶贫开发力度,力争到2017年,有劳动力的低收入农户至少有1人实现非农就业或从事特色农业经营,75%以上家庭人均纯收入超过1.2万元。

  此外,继续实行市领导和市直部门挂钩联系、干部驻村办法,每年重点扶持10个左右的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其中,被列为泉州市级扶贫开发重点村,每村由泉州市直单位安排捆绑扶持资金100万元;被列为南安市级扶贫开发重点村,每村由南安市财政安排专项扶贫资金50万元。从今年开始,市级下派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干部驻村时间延长到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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